拟选派注册建造师专业和资质等级:
4、企业、注册建造师报名的业绩条件:(1)企业报名时必须同时申报一名项目负责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须录入常州市招标办施工企业资料库并审核通过;(2)报名项目负责人必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养老保险至少应缴纳至2009年6月)在资格预审签到截止时间前签到并参加资格预审,逾期签到、无法到场或无法提供上述原件的,视为资格预审未通过;(3)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各项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其他报名条件: ①报名单位必须在报名截至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以转账(或电汇、网上银行)的形式(不接受现金)从报名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且必须全额到账,并于报名截止日17:00前凭银行进账单第一联原件至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06室开具财政结算收据,有特殊情况请于报名截止日前于财务室联系(联系电话:0519-86680601),(第一次到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名单位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到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06室审核)。任何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将被拒绝。②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名称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开户帐号50132001628636052505597(说明:采用电汇方式缴纳时账号为32001628636052505597)。③报名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单等票据的用途栏写明工程名称并注明用途为“投标保证金”,进账单需注明票据号码。④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获得投标资格的报名单位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第二个工作日起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除中标单位以外的其他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至缴纳账户。⑤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凭缴款收据在规定时间内到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06室通过网上银行直接退还至原基本账户。⑥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施工合同的;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的;开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到场的;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⑦其他未尽事宜按常建〔2008〕58号文执行。(2)、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详见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项目网上报名须知》。(3)、一个报名单位应以同一项目负责人选择A组或B组其中一组进行报名,且所报组中的两个标段须同时报名,如未对所报组中两个标段同时报名或同时在其它组中报名,报名无效。
6、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按网上报名要求打印并签章的《报名申请书》6份(每个标段3份共6份)④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报名单位为被委托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养老保险至少应缴纳至2009年6月)⑤项目经理证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养老保险至少应缴纳至2009年6月)⑥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二)⑦投标保证金财政结算收据原件在招标公告要求时间内到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参加资格预审。
7、报名、资审、抽签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 2010-6-2至2010-6-8;网上报名24小时开通或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工作日9:00-17:00)。 ②资审时间: 2010年6月10日 14:00时至 16:00时(超过时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6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地点: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 楼 203 204 室。
8、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9、本工程招标文件、光盘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 400.00 元整;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整;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00000.00 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