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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金龙矿废弃矿山环境整治工程招标
[日期:2010-06-04]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苏州金龙矿废弃矿山环境整治工程二期一标段
招标单位: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吴中分局
代理单位: 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62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吴中区金庭镇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 (2) 工程规模: 投资额1650万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165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0-6-28 至 2010-9-28
报名条件: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地质灾害治理乙级及以上(国土资源部门颁发)和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项目负责人(初级职称及以上)
企业业绩和信誉:近3年内承担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且项目验收结论为合格以上的相关业绩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同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8)省外企业需到 吴中区建设局 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无可选条件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10-6-3 上午 09:00 至 2010-6-9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至 每天上午 至每天下午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0-6-9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0-6-9 下午 15:0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建设规【2009】9号文)执行;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10年6月9日下午15:00-17:0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1)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单位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2)资格预审申请书(网上自行下载)需字迹清晰、完整填写并按要求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的公章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局)的公章,否则不予通过。本市企业无须行政主管部门盖章。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近3个月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附社保局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原件备查) (5)吴中区区外企业进吴中区资质核验手续原件(投标项目经理必须是经过核准的); (6)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7)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8)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组成联合体的至少其中一家必须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 (9)企业近3年内承担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主盖章的证明原件、施工合同原件、项目验收报告书原件); (10)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报名期限: 2010-6-3|2010-6-9
联 系 人: 李铭
联系电话: 62808761
联系传真: 62808751
联系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28号
备 注: 13. 备注: 1、本工程共分3个标段,允许投标单位同时参加3个标段投标报名,但中标只能中一个标段。 
2、本工程要求的项目经理为初级职称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即可,可以不提供项目经理安全B类考核证书。 
3、本工程性质为“地质环境治理”。 
4、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原件(地质灾害治理资质为联合体的主体) 
5、本工程要求的投标单位业绩及评标办法均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苏国土资发(2007)234号文《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6、报名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供本企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3个标段共15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帐户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是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如果提交的是银行汇票则需一并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提交的是银行本票则需一并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到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本票的申请书复印件。报名企业在投报名资料时将保证金放在项目经理证原件内一起投箱。 
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 
户名: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89050155100000186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沧浪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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