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从事
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并具有初级以上职称
(3)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4) 项目经理业绩、信誉: 良好
(5) 其他条件: 报名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要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本单位为委托代理人(报名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报名经办人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附有法人委托书),报名时报名经办人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以及本单位为委托代理人(报名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6.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资格预审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0-6-4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0-6-8
上午起时间: 8:30 上午止时间 下午起时间: 下午止时间 17:00
获取文件地点: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市区国泰北路15号)
7. 请申请人于 2010-6-4 至 2010-6-8 每天上午 8:30 下午 17: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张家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上午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下午
投标箱号: 无(暂定,注意当天大屏幕)
8. 其他: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附养老保险证明);(9)必须具有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10)禁止借资质挂靠,一经发现,取消借与被借单位投标资格。
资格预审合格单位超过9家时,抽签确定9家单位参加投标,少于9家全部入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