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备合同履行能力,且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企业财务状况,照章纳税,无违法经营记录;
(3)独立于业主的供应商,经营范围涵盖苗木的生产和销售;
(4)具有提供售后服务和持续供货的能力;
(5) 物货清单的大树(货物清单中第1.3.4.5.6.11.19.23项中的所有大树)须提供完整、清晰的照片。
1. 招标文件的通知、公告时间、地点、价格及澄清时间:
通知、公告时间:2010年6月7日起至2010年6月25日上午9∶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2.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10年6月7日-2010年6月28日14:00 (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花地大道金达街16号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绿化贸易部。
3. 价格谈判、评审时间
谈判时间:2010年6月28日14:0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花地大道金达街16号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绿化贸易部。
(1)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谈判(并同时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2)评审人员通过电话谈判。
4. 业主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5. 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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