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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老校区道路与绿化改造工程招标
[日期:2010-06-09]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老校区道路与绿化改造工程(景观绿化)
招标单位: 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
代理单位: 无锡市中嘉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15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  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
规模及结构类型:道路改造面积5000平方米,景观绿地面积约9500平方米,总投资额约150万元 
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量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工程属 财政资金项目,目前资金已基本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江苏省南菁高级中学老校区内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7月 2日至 2010年8月20日,5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标准。
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对上述 一个标段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申请,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报名条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园林绿化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注:本工程按苏建园【2010】22号文执行,文件下载网址:www.jyztb.net
4.1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未明确问题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执行):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7)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须核验的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⑤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及2010年2月至4月的“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证明⑥投标保证金票据⑦外地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证明(包括无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证明)⑧江阴市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⑨市外企业进入江阴园林绿化建设市场登记备案表。(详情请登录http://lyj.jiangyin.gov.cn,咨询电话:0510-86843205)
5、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江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发布,发布时间为,2010年6月7 日至2010年6月11 日。
6、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0年6月24 日 9 时00 分,开标地点为江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阴市大桥南路18号建设大厦0306室)。
7、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将于2010年6月 7日在江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jyztb.net)上发布,投标人从“用户登录区”登录后在本工程招标公告下方的附件中下载获取。
8、投标人于2010年6月 12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至江阴市建设大厦4楼421室购买电子投标文件“专用光盘”,费用为光盘每张100元整。未按时购买电子投标文件“专用光盘”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的,按废标处理。
9、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0年6月 13 日16时前,通过江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jyztb.net)的“用户登录区”登录后,点击“业务管理”中的答疑后,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解答并形成补充文件后于2010年6月 17日在江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jyztb.net)用户登录区的 “业务管理”的答疑区发布,投标人自行点击下载后获取。
10、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必须是投标人从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基本账户出具的本票或汇票,帐号:江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92030155260000125  浦发银行江阴虹桥支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票据必须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排序为前三名)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无息退回;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回。
11、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12、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13、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按照不同工程项目开标时间的先后顺序,担任最先开标项目所确定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14、园林绿化工程在中标公示期间,预中标单位须至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规划建设科进行登记,凭登记凭证至江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15、所有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通过江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审核手续。若中标人在开标前企业库申报信息未获审核通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6、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价格单一因素评分法。
注:1、投标人代表的“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表格请至“江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下载园地的常用下载栏目中下载。
2、项目负责人需参加本工程资格审查。
3、投标保证金按照江阴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澄建[2008]95号)文件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苏建招【2009】140号文执行。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必须在注册有效期内
报名期限: 2010-6-7|2010-6-11
联 系 人: 赵建霞
联系电话: 0510-86252331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江阴市砂山路4号汇丰大厦A幢4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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