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3.1.1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三级)及以上企业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企业须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3 取得南平市安全级别评定C级以上(含C级)的企业; 3.1.4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立福投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做出的从业限制期内;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但具有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而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交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的证明文件,标明持证人姓名、注册单位名称、级别和专业),并持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所在单位正式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为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 22日至2010 年 7月 28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到邵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邵武市城南大道随丰大厦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每份招标资料(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招标文件、发包价)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8 月 3 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邵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宜昌宏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于截止时间30分钟前开始接收。 7.2.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但具有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执业资格而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交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的证明文件,标明姓名、注册单位名称、级别和专业)(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