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人要求:
施工工地标准:乌海市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城市
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
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准予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单位携带的资料: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投标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单位任命的红头文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安全员岗位证书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红章)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非企业法人代表来报名者应提供授权代理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上述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企业相关资料,以备审查。
三、本工程施工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投标申请人可从乌海市滨河新区奥体中心西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凭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为每天8:30—12:00,15:30—18:00。
四、本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whggzy.com)发布.
五、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须持有自治区建设厅的资质备案登记证书;乌海市境外的企业须持有乌海市建委的资质备案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