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近三年已来完成不少于 1个仿古建筑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施工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 8 月 2日至 2010 年 8 月 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经办人于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乐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四楼 招投标中心(地址:乐山市中心城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原乐山市房地产管理局)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注: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备查留盖鲜章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8 月 25日 11 时00分,地点为:乐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四楼 招投标中心(地址:乐山市中心城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原乐山市房地产管理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