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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晋宁县东大河道路绿化工程工程招标
[日期:2010-10-18]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20101015009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云南
工程名称:

云南晋宁县东大河西侧、三中北侧道路绿化工程—移交(BT)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晋宁县普照路、西北环路工程建设指挥
代理单位: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招标条件
    晋宁县东大河西侧、三中北侧道路绿化工程招标,经晋宁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BT模式进行融资建设,现由晋宁县普照路、西北环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作为招标人,对该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该项目绿化面积约30000平方米,含乔、灌木、行道树及回填土方,管养三年,概算总投资约900万元。
2.2、本项目的融资回报为计付利息方式:即工程竣工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40%不计息,其余60%从初验合格之日起按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基础上提高2—5个百分点计付利息作为BT运作主体的融资回报。
2.3、本项目付款方式:执行“3331”付款方式(即:工程竣工支付30%;护养一年验收合格支付30%;验收合格满一年支付30%;验收合格满二年支付10%)。
2.4、项目计划总工期为45天。
三、结算方式
3.1、工程费用的编制以云南省建设工程现行定额为准;
3.2、最终工程费用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报名条件: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的BT方须具备融资能力(资金实力)和施工资质(施工实力);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4.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绿化工程建设经验和资金筹措能力,并具备承接绿化工程施工经验和管理能力;
4.2、要求申请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4.3、要求申请人的自有资金不少于本项目总投资的30%,并能出具银行存款证明或自有资金证明;
4.4、提供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不少于本项目总投资的70%的授信额度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仅适用完全使用自有资金的投标人);
4.5、要求申请人的施工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6、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4.7、要求申请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资产被接管、冻结、资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07年1月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4.8、融资BT方必须保证连续施工不停工,按投标书承诺的工期按时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工作,保证不拖欠工人工资。如由于停工拖延工期而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的一切影响及损失均由融资BT方承担,并按招投标文件中力度最大的款项进行处罚。
4.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五、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投标人于2010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持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司介绍信、拟定投标人的建造师证及有关证书;(同时提供一份盖有公司印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到晋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相关资料费500元每份,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七、招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4日上午9:30前,地点为:晋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建设局一楼)。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期限: 2010-10-15|2010-11-4
联 系 人: 施长顺
联系电话: 13608800651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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