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投标人要求:具有 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1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 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一人(须本单位人员) 14、投标保证金:伍仟元 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0日16:30时
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汇票、电汇等形式上交,不收现金,交款人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一律不收。退款时需带身份证。
开户银行:农行庵东支行 帐号: 39503001040000515
收款人: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工程
15、报名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 16、报名时间:2010年11月8日至 2010年11月10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30—4:30 17、投标单位凭《慈溪市 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交易员证》,由交易员报名,并提供项目负责人名单。 18、资格审查时间:同开标时间 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 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审查资料(原件):(1)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法人代表授权书(非法人代表本人参加的);(3)企业营业执照;(4)资质等级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7)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8)外地市政企业还需提供进慈施工备案手续。 (2)报名单位需对报名资料完整性、正确性负责,报名后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 (3)出现如下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报到投标申请人名称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在场或未带本人身份证; 3.2未能当场即时提供前述第19条(1)款中列明的全部原件的; 3.3未及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0、其它说明: (1)本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数量不作限制。 (2)投标申请人在截止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及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3)本招标说明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5)本次招标采用费率评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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