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凡具备下述第4条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必须同时满足条件: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拟派项目经理为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5、投标申请人携带企业法人出具介绍信原件和身份证明在2010年11月10日至2010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到休宁县
招投标交易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报名地点:休宁县
招投标交易中心;联系人:项丽芹;联系电话:0559-7530084;公休、节假日不上班。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休宁县齐云东大道(高速路口-万安四号桥)北侧景观工程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11月18日15:00时前将资格预审申请书密封装袋送至休宁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招标人拒收。报送资格预审申请书时需提交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的所有原件以备审查
8、资格预审结果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预计于2010年11月19日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有关资料。
10、本工程委托安徽华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
11、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在休宁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
12、黄山市域外投标单位须在资审前到黄山市建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