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
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
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 投标人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8.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11 月 15 日至2010 年 11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形式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购买施工图纸;同时根据榕建招[2010]20号文《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投标者必须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
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匿名投标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请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
招投标平台(
www.fzztb.com)查询。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7. 电子光盘的递交
7.1. 电子光盘(gef格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11月 30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电子光盘,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应根据榕建招[2010]20号文《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电子光盘(gef格式)作为备份在截标前提交,若因网络、平台系统故障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电子标书加密工具失效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功能失效时,方可启动电子光盘(gef格式)投标数据进行开评标,并以此数据结果为准,投标人应保证网络递交与电子光盘数据的一致性,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失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