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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污泥干化处置项目一期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招标
[日期:2010-11-17]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GYY201011065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地区:江苏

  工程名称:江苏苏州工业园区污泥干化处置项目一期工程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单位:苏州工业园区中法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

  投资规模:170.000万元

  建筑面积:7,00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工程编号GYY201011065

  工程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污泥干化处置项目一期工程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苏州工业园区中法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落实

  工程地点苏州东吴热电有限公司厂区

  工程规模绿化面积约7000平方米,投资总额约170万

  报名条件: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良好

  其他条件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6)企业业绩、信誉:良好(7)项目经理业绩、信誉:良好(8)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9)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10)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1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13)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14)企业必须在资格预审截止前获得园区规划建设局颁发的《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登记证明》或《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登记),未实行登记管理的专业承包资质除外;(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报名经办人须携带的原件资料:(1)报名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职工社保证明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如为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3)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原件,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原件;(4)企业近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原件;(5)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园林绿化施工业绩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3.资格预审申请书按以下顺序简装成册,并加盖公章:(1)报名经办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单位职工社保证明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和劳务合同复印件;(5)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要求的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的证明;(7)企业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有效复印件;(8)投标确认函;报名时携带上述原件备查,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该单位报名。4.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5.合同范围内价款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完成合格工作量的60%,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80%。6.资格预审办法: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全部入围投标。

  报名期限:2010-11-16|2010-11-22

  联系人:潘国华

  联系电话:0512-67486189

  联系传真:051267486561

  联系地址:

  备注:请申请人于2010年11月22日至2010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分至16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建设工程有形市场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0年11月22日至2010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分至16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本工程不发放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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