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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市东侨万安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日期:2010-12-20]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福建宁德市东侨万安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单位: 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东侨万安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已由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以东侨经发[2010]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工程预算价为3656.9699万元,监理费按工程预算价计算为737010元,监理服务费计费额暂按业主提供的预算金额,在签订监理合同时按施工单位的中标价计算监理服务费(注: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标准下浮20%计取);本次招标范围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过街管槽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及电力管道工程等;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宁德市国投投入;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起点位于福南路,终点与金马路相交;

  2.3工期: 16个月(其中土方预压期为6个月) ;

  2.4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报名条件: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其营业执照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2) 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4)     福建省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员工且须具有有效的省级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若外省的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员工且须具有有效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总监目前无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或路桥类;

  (5) 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近三年投标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注:①近三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向前顺推三年。② 界定工程项目的工程类别及等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下同。

  (6) 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建设科技大楼一层)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0年 12 月16 日至2010年 12 月 22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 年 12 月 29 日 15时 30分,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建设科技大楼一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总监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在开标前均应准时到场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7.1本招标项目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闽建建【2007】20号文)。

  报名期限: 2010-12-16|2010-12-29 联 系 人: 季工 联系电话: 3950512723 联系传真: 0593-7855877 ; 联系地址: 福鼎市南大路166号(一建商住楼八层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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