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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太浏快速路(沪浮线至沿江大道段)道路监理工程招标
[日期:2010-12-21]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江苏苏州太浏快速路(沪浮线至沿江大道段)道路监理工程

  招标单位: 太仓市重点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浏河镇闸北村招标类型:监理招标所属地区:太仓市

  (2)工程规模:城市I级主干道,全长2.87km,本期工程投资约10000万元。工程性质:市政工程招标金额:175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3-1至2012-07-31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001 太浏快速路一期工程监理 175.00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甲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良好 良好

  报名条件: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甲级

  (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4)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出具证明)。

  (5)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6)太仓市外监理企业需到太仓市建筑管理处办理资质核验手续。

  (二)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

  (1)企业及拟委派总监近三年内须有类似工程业绩(详见附件资料)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预审文件:

  获取文件类型:无预审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2010-12-17获取文件截止日期2010-12-22

  上午起时间:09:00上午止时间下午起时间:下午止时间15:00

  获取文件地点:

  6.请申请人于2010-12-23至2010-12-23下午14:0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太仓市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报名室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2010-12-23下午14:00,投预审材料止时间2010-12-23下午16:00

  投标箱号:投标箱一

  7.其他:一、申请人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装在封袋中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太仓市建设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文本格式,在太仓市建筑市场信息网(www.tccin.net)的“下载中心”上下载);

  (二)附件资料:

  (1)承诺书(太仓市建筑市场信息网(www.tccin.net)“下载中心”的《太仓市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申请书(工程名称、申请人单位名称、授权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拟选派总监业绩手册和注册监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总监需提供岗位证书和注册监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明细证明(近6个月)原件、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

  (4)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等)。投标报名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须提供劳动合同、本年度近三个月(连续)社保缴费明细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且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拟委派总监无在监工程证明(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出具证明)

  (6)企业及拟委派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资料,类似工程为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造价5000万元以上,竣工年限为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须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上述所有材料应按序列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及所报标段,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未加盖单位红章的均为无效。

  (8)所有复印件均以原件为准,须将原件于2010年12月23日14:00至16:00到太仓市建设工程有形市场(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核对原件,未核对原件的在评审时不予确认。

  (9)太仓市外监理企业需提交太仓市建筑管理处核准的资质核验表。

  二、确定投标人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均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延期报名。

  三、监理费报价采用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报名期限: 2010-12-17|2010-12-22 联 系 人: 缪徐兵 联系电话: (0512)53588103 联系传真: (0512)53588103 联系地址: 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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