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认领标书时需提供以下资格文书):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相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内必须包括所投产品的生产、经营)、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1 份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1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5、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圆整。(以支票、银行汇票、转帐、电汇等转帐形式提供);
注: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招标单位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在认领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
八、招标文件认领时间:2010年11月17日——11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九、招标文件发放地点:湖州市林业技术推广站湖州市环城西路509号。
十、响应的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时间:2010年 12月 7日上午9:00时,逾期恕不接受。
十一、响应的投标文件递送地点:湖州市林业技术推广站(湖州市环城西路509号)。
十二、评标时间:2010年12月7日上午9:00时整。
十三、评标地点:湖州市林业局五楼会议室(湖州市环城西路451号)。
十四、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湖州林业网”(
http://www. hzlyj.gov.cn)
“浙江省
花卉产业信息网”(
http://www.zjhx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