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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配套绿化不合格 工程不得交付
[日期:2010-06-28]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6月24日下午,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召开关于加强市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建设管理的会议,会议就绿化设计原则、绿地面积计算、绿化工程验收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在绿化设计原则方面,植物配置应坚持以乔、乡土树种、节水型植物为主,做到适地适树、植物多样、复合栽植,乔、灌、花、合理搭配,乔木和灌木种植比例应占绿地面积的70%以上。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完成。配套绿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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