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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立法保护拉萨古城
[日期:2010-12-23]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核心提示

  加强古城保护,彰显城市个性,激发城市活力,对促进拉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品质和老百姓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在拉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拉萨市人大代表、拉萨市文化局局长洛嘎建议,拉萨市应该立法对古城进行保护。

  拉萨老城区

  56处古建筑挂牌保护

  拉萨是我国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到目前为止,拉萨老城区挂牌保护的古建筑有56处。“拉萨凭什么在世界上有很高的知名度?”洛嘎说,不仅因为它近3700米的海拔高度,还因为它1300年的历史留下的文化遗迹以及宗教氛围,这才是拉萨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独树一帜的地方。

  据了解,拉萨老城区的保护包括名人住宅,如旧时西藏影响力较大的贵族、活佛住宅;近代清朝驻西藏大臣的官邸和衙门所在地;旧时西藏地方邮政等。现代的有革命文物,如18军进藏领导驻地等。

  洛嘎告诉记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来拉萨考察的时候,曾限定老城区转经路内环建筑高不超过8米,外围建筑高不超过12米,靠近江苏路、清真寺处建筑高不超过16米。“但如今,许多新修的建筑已经超出了这个标准。如果我们现在不做好整体规划,不重视老城区的保护,再过若干年,拉萨什么都没有了,还能靠什么吸引世人?”洛嘎说。

  通过立法

  有效保护老城区

  在一位石雕收藏家的提醒下,洛嘎专门利用休息时间绕着拉萨的山边走了一圈。“因为修路等原因,唐代石雕、石刻被大量毁坏。据说附近县城也有类似的情况。这些都是不可再生的宝贝呀!”洛嘎表情凝重地说。

  如何进一步彰显城市独特的个性和魅力,如何在保护好老城的前提下进行古城开发,这是城市管理者和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我们现在想做的,就是起一个《老城区保护方案》,由拉萨市人大立法进行保护。只有通过法律的形式,老城区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洛嘎说,没有民族文化特点和失去厚重文化底蕴的城市是没有“生命”的城市,简单的复制和粗糙的模仿已经证明是失败的城市发展模式,这是拉萨当前和未来发展过程中尤其值得思考和借鉴的。

编辑:anna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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