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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组织管理情况简介
[日期:2007-11-03]  来源:中国风景园林网  作者:商丘市人民政府   发表评论(0)打印



    建设园林城市,是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实事工程"和"民心工程",是商丘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商丘市委、市政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出发,自 2002 年跨入省级园林城市行列后,提出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以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的精神为指导,以《城市绿化条例》为依据,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全面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步伐。根据《商丘市城市总体规划》、《商丘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精心制定《商丘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每年专门召开城区绿化工作会议,下达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任务,建立台帐,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督促完成,使城市绿地面积逐年增加,城市绿化指标逐年增长,各项指标已达到或超过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措施有力

  建设国家园林城市,打造最适宜人居住、最适宜人创业的城市,增强城市聚合效应,全面推进城市化进程,成为全市人民的共识。商丘市委、市政府作出把商丘建成国家园林城市的重大决策后,围绕这一重大决策,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立了以历届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有关市级领导任副指挥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指挥部成员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督导、协调、指导和检查。担任主创单位的市建设委员会和各有关责任单位也都分别相应成立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机构,充实人员,制定措施,明确目标,建立台帐,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项任务实行台帐方式管理,层层落实、分解细化工作责任,逐项明确工作任务和标准;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效能监察室、市创建办和各级各部门坚持三室联动、三级督查、影像汇报、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强化督导,狠抓落实,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质量达标。商丘日报社、商丘电视台、商丘人民广播电台通过开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绿化方针政策,宣传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大意义,宣传创建工作中市民和社会各界应尽的义务和责任,通报各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使创建工作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调动了市民和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编印了《商丘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市民知识手册》,并组织在全市大街小巷悬挂创建标语,在全市上下形成了浓郁的创建氛围。

  二、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创造经验

  始终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方针,市财政每年都从财政预算中优先安排城市绿化专项资金,2006 年以来,市财政累计投入城市园林绿化资金逾 3亿元, 确保了城市绿化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市政府还发布了《关于开展单位市民捐建认养绿地公益活动的通知》,鼓励单位和个人采取共建、捐款或捐建、认养、认管、冠名等形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全市上下认真坚持因地制宜,资源节约的城市绿化方针,大力提倡"三节一环保"的城市绿化模式,用有限的资金、资源、土地创造了最好的绿化效益,形成了丰富的创建经验。

  商丘市十分重视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坚持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为载体,森林围城,生态兴市,园林惠民,积极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居住和生活质量。一是城中居委会(村)建游园改善市民游园条件。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的居(村)委会,坚持 "统一政策,统一规划,集中开发,一村(居委会)一编,一村(居委会)一案"的原则,全面开展以绿化、硬化、亮化、美化、净化等为主要内容的五化综合整治,建设居民游园,使广大群众出家门不足 500米就能实现游园目标;城中村游园建设已做为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受到广泛好评;二是林果地改游园建设节约型园林。本着最大限度的惠民利民原则,从建设节约型园林入手,创造性地提出了"政府租地、政府投资、增加品种、增加设施、以原有苗木果树为依托、建设观花观果型游园"的产业结构调整思路,将建成区内林果地改建为居民游园,不仅增加了城市绿化面积,而且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三是实施拆墙透绿还绿于民。2002 年以来,先后对南京路、神火大道、府前路、北海路等主要城市道路实施了高标准改造,沿路90%以上单位实现拆墙透绿,大大增加了城市公共绿地和市民活动空间,受到广大市民的一致欢迎。其中神火大道原有18 家单位,包含中国银行、天宇大酒店、市行政中心、华池粤海大酒店、市公安局等多家金融、服务和行政机关,形成了开阔大气,绿荫浓厚的景观效果,多次在河南省建设工作会议上都受到有关领导和专家好评,被河南省建设厅称为拆墙透绿的"商丘经验"。随后,市政府正式做出规定,今后主干道沿街新建单位一律不再设置围墙,从制度上确保了拆墙透绿工作的连续性;四是运河景观带改造深受游客欢迎。按照建设绿色长廊、休闲长廊、文化长廊、景观长廊、居住长廊的指导思想,对运河两岸市区段 2.35 公里河道及两岸实施高标准绿化改造,两侧建成 50 米宽总面积 50 公顷的林带,形成了特色鲜明的绿色风光带。先后吸引了省内外 150 余批次近万人参观学习,受到了包括河南省主要领导在内的一致好评;五是加强公园文化建设丰富市民生活。2008 年起所有公园实现免费开放,设置了门球场和抖空区域,安装了健身器材,极大改善了广大市民的游园健身环境,在全国起到了推动和示范作用。

  三、健全机构,强化职能,加强行业管理

  为保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顺利进行,我市于 2002 年成立了商丘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为副县级事业单位,内设2科1室,即:办公室、管理科、工程技术科,辖人民公园、商丘市黄和平管护公司。城市园林绿化实行市、区分级管理模式。商丘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编制制定全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道路绿化、公共绿地、公园、河道、庭院、苗圃和城区防护林带绿化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组织、督促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的建档、管理和保护工作。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一是加强规划管理。高标准编制了《商丘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严格执行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划定了绿地范围控制线。在绿线范围内不得批准任何与城市绿化不相关的建设项目,加强了城市各类绿地的保护,确保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权威。

  二是加强项目配套绿地的管理。商丘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商丘市城市绿化绿线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的绿化用地面积,必须经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才能核发工程规划建设许可证。工程建设项目绿化面积因特殊情况达不到规定标准,必须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不足的绿化面积,按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任务异地绿化。异地绿化任务完成情况与工程建设项目同步验收。

  三是加强养护管理。近年来,我市绿化面积逐年加大,公园、街头绿地不断增加,绿化建设管理的任务量越来越大。我们按照"管养分离、作业放开、包死经费"的工作思路, 积极推进绿化体制改革,将园林绿化管护工作推向市场,率先在全省道路绿地的管护工作全面推向市场。在管理中实行百分考核制,使管护水平与经济效益直接挂钩,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加强绩效考核,提升城市绿化养护水平。

  四是加强资质管理。实行绿化企业资质审验、年检制度,通过动态管理,培育和发展商丘市园林绿化市场,进一步强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队伍建设,促进全市园林绿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健全制度,加强执法,保护绿化成果

  商丘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和建设部有关法律法规,出台了《商丘市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办法》、《商丘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商丘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3 个规范性文件。商丘市建委不断加大园林绿化执法力度,于 2002 年成立了商丘市城建监察支队,园林局成立了园林巡查队,对全市园林绿化实施网络化监察执法管理,严肃查处损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商丘市政府还开通了"12345"便民服务热线,建委开通"12319"城建便民服务热线,园林局设立了园林绿化案件举报电话"3390761",分别从不同渠道受理市民举报毁绿、侵绿案件,逐步形成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信息畅通、快速反应"的城市园林绿化执法体系。使园林绿化成果得到有力的保护,擅自砍伐树木、占用绿地或损坏绿化设施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破坏绿化成果的事件。

  五、科技兴绿成效显著

  按照科技兴绿的方针,成立了园林科研所,作为商丘市城市园林绿化专业科研单位,承担着园林植物多样性研究和引种培育职责。科研所现有科技人员 1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 3人,工程师 10 人,助理工程师 3人。科研所成立以来,相继开展了科研课题 12 余项,发表科研论文 49 篇。其中获得河南省科技成果奖项3项,市级科技进步奖项 12 项,河南省年会优秀论文 28 篇。有多篇论文在《中国园林》、《中国花卉盆景》、《中国花卉报》、《河南园林》等报刊上发表,有两篇论文被2008年第十届中国科技年会论文集收录。科研经费投资达 7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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