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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园林试点城市之威海
[日期:2009-01-22]  来源:威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   发表评论(1)打印



  5.开展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动,落实优先发展公交政策,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公交线网,提高公交车占有率。(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公安局、发改委、财政局)

  6.大力推广建筑节能、节水技术,推广应用低能耗环保建筑材料。(责任单位:市建委、水利局、水务集团、规划局)

  (五)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

  1.抓好城中村改造及保障性住房建设。按照“3年完成市区主要城中村改造”的目标要求,通过市场化方式完成21个村的整体拆迁,新开工面积213.7万平方米。完成市区在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23.7万平方米,新开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26万平方米,解决部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责任单位:市建委、房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城管行政执法局,环翠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2.加快市民文化中心工程建设,争取城市规划馆、艺术馆、博物馆、科技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及青少年宫尽快投入使用,满足广大市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责任单位:市建委、财政局、规划局、文化局、环翠区政府。)

  3.完善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建立相应的危机处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小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使市民能够普遍享受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财政局,环翠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1)综合整治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社会噪声,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确保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高于60%。(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城管行政执法局,环翠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2)对城市快速路、主干道等新建城市道路,推广使用低噪音路面材料,规划设置绿化隔离带。(责任单位:市建委、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环翠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5.建设完善城市公园文化、体育等各种娱乐和休闲场所。(责任单位:市建委、文化局、体育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翠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六)发动全社会参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

  1.对涉及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大决策和开发建设项目,实行公示或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培育广大市民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的主人翁意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威海日报社,市规划局、环保局、城管行政执法局、广电局)

编辑:songgaofeng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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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09-5-4 12:10:02
威海园林局夜郎自大,少问计于民,领导办公室电话还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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