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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2618万亩 甘肃堪称全国典范
[日期:2009-04-15]  来源:兰州晨报  作者:刘健 何娜   发表评论(0)打印



 名列全国2008年度阶段验收工作先进单位榜首

  记者4月14日从省林业厅退耕办获悉,我省2008年退耕还林工程在国家组织的重点工程核查验收中成绩突出,被国家林业局评为“全国退耕还林工程2008年度阶段验收工作先进单位”,并名列榜首。陇原2618万亩土地退耕还林

  据了解,我省是1999年率先在全国开展退耕还林工程试点的三个省份之一,也是全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重点省份。截至2008年底,全省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建设任务2618.3万亩,工程实施涉及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166万农户、728万农村人口。为实现大地增绿、农民增收的建设目标,我省发挥各地优势,培育和开发了一批有地方特色的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其中经济林果、种养畜、中药材种植、林副产业产品加工和森林生态旅游、劳务输出、环保禽类养殖以及农产品产业化经营等八大产业已经初具规模。

  我省严格推行退耕还林工程,将政策兑现与造林实绩挂钩,并及时足额兑现补助政策。截至2008年,我省已累计兑现国家退耕还林工程补助资金116.6亿元,其中种苗造林补助费13.4亿元、生活补助费12.3亿元、粮食补助资金90.9亿元;同时,在重点区域全面实施封山禁牧,巩固退耕还林建设成果。

  十年退耕还林凸显五大成效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我省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截至2008年底,累计治理陡坡和沙化耕地1003.3万亩,绿化宜林荒山荒地1615万亩,成林后森林覆盖率将提高3.7个百分点;为确保农民长远生计,我省发挥各地区位优势,培育了一批经济林果、草畜等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按照程序足额兑现国家补助政策,截至2008年,我省退耕农户均累计享受到国家政策补助6200元,人均1400元;在工程实施中,合理统筹退耕还林与中低产田改造、农村道路和农村能源等项目,大力推广农村沼气、太阳能等新型能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紧抓有利时机,将生态区位重要、粮食产量低的陡坡耕地和沙化耕地退下来植树造林,而在条件好的耕地上精耕细作,发展特色农业,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干部群众参与退耕还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根据中科院在我省的专项调查,90%以上的农民支持退耕还林工程,认为实施退耕还林改善生态环境十分必要。

  为了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作,切实巩固和发展好工程建设成果,2008年我省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国家又组织30名专业技术人员,对我省截至2007年底第一轮补助到期的退耕还林面积进行了重点核查验收。经查,我省退耕还林工程面积核实率99.9%、面积保存率99%、林权证颁发率98.4%、建档率100%、管护率97.4%,退耕还林工程成效显著,名列全国榜首。

本报讯(记者 刘健 见习记者 何娜)
编辑:jojo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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