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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哈尔滨绿化将实现6个100%
[日期:2009-04-20]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牟景君   发表评论(0)打印



    日前,哈尔滨市制定下发了《哈尔滨市2008~2012年造林绿化总体规划》。未来几年,全市将推进区域退耕还林、农田防护林建设、区域村屯绿化、城镇绿化、公路绿化和江河湖区堤防绿化6项重点工程。

    哈尔滨把造林绿化作为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和根本大计来抓。市委、市政府提出,到2010年实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目标,到2012年荒山绿化率、超坡耕地还林率、重点流域治理率、村以上道路绿化率、农田林网恢复率、村屯绿化率全部达到100%,林蓄积量增加5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9%。

    市委、市政府要求,要进一步创新造林绿化模式,村屯绿化要实现园林化,道路、河渠绿化实现廊道化,平原农田绿化林网化,小流域治理生物工程化。在村屯绿化上,坚持统一规划,合理种植,乔、灌、花合理配置,打造绿化精品工程。在村屯四周营造集防护、美化于一体的防护林带。街道绿化一街一品,达到绿化、美化、香化、彩化的效果。平原地区要进一步完善农田林网建设,确保林网建设的完整性。水土流失区要选择适宜栽植的造林树种,采取综合措施进行治理,达到保持水土、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目的。

    各级财政要把造林绿化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一定份额的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和水土保持等建设资金用于造林绿化。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造林绿化专项基金,对符合贷款财政贴息规定的造林绿化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对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造林项目,争取银行放宽条件,给予信贷支持,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造林绿化。

    市委、市政府要求,要创新造林绿化的管护机制。新植幼林要依法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到人,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形式并存的经营管理体制,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到位的林业产权制度。村屯、道路绿化的每一棵树木,都要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像派出所管理户口那样,对树木进行管理。

    全市绿地要成系统、成屏障,沿路、沿河、沿江要构建多维纵横的绿带,努力形成多品种、多层次的景观绿地。要进一步提高老城区的绿化水平,结合干净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裸露地覆盖等工程建设,街路绿化达标率要达到80%以上。无植树条件的街路,也要采取垂直绿化、移动式绿化等形式建绿、增绿。

   记者牟景君 通讯员白艳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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