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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义务植树尽责形式需从领导做起
[日期:2009-04-22]  来源:中国风景园林网  作者:杨余仓   发表评论(0)打印



  中国风景园林网   日前从媒体上看到不少领导参加义务植树的画面和报道。我记得不久前,各地绿化部门都向社会表示,现在可供群众开展义务植树的场地越来越少,号召群众改变尽责形式,转变尽责观念。北京更是向社会首次公布了认建认养林绿地的相关信息,大力推广林木绿地认建认养工作。的确,这无疑是新形势下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培育公民绿化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文明意识的最好办法。

  我们知道,领导在百忙之中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重要意义,不在于其植了几棵树,尽了多少责,而在于其通过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向社会,向全民辐射的带头、示范效应。

  既然要求群众转变义务植树尽责观念,改变单纯“植树尽责”的形式,为什么还要安排领导挥锹抡稿,继续“示范”植树呢?

  实际上,为了“安排”领导植树,无论是绿化部门还是当地政府,从环境整治、安全保卫等方面都要付诸更多心血,如此兴师动众、“劳民伤财”的领导植树活动,的确有些不该、不值当!

  笔者觉得,转变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很好很必要。但首先必须得从领导带头做起。如果领导一旦改变尽责形式,转为认建认养,则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的“植树方算尽责”的观念不难改变,公民也都会接受这些新形式,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也一定会发生立竿见影的变化,芝麻开花节节高,从而使义务植树重新焕发出无穷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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