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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千亩银杏园陷利益困局 园林局放弃租地
[日期:2009-04-23]  来源:大河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三门峡“千亩银杏园”

土地属于村集体,树林属于信用社,生态环境效益属于社会—— “千亩银杏园”陷利益困局

  三门峡市区西部的陕州公园内有个“千亩银杏园”,这在许多城市都是难得一见的景致。但是,现在这片漂亮的树林,却因为牵扯着多方利益,陷入一个困局。

  村里无法收回土地

  陕州公园属三门峡市园林局管辖,有几千亩大,是全省最大的城市园林之一,而“千亩银杏园”是其中一部分。

  可是,若说“千亩银杏园”到底属于谁,就起争论了。三门峡市经济开发区向阳村的2000多名村民说属于他们,土地及地上生长的银杏树是他们村集体的。

  “可是,2006年至今,村民有地种不成,有树动不得,好好的银杏园,给大家带不来一分收益。”村干部说。

  租地的公司破产了

  说起银杏园的来头,要从1997年说起。

  1997年9月20日,向阳村委会与三门峡国牛(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25年的租地合同。合同履行到2006年10月20日,国牛集团已经破产,无力继续租地,便与村里解除合同,并将银杏树林交给村里。

  村民想,从今往后,如何处置银杏园,便可自主决定了。岂料,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园林局放弃租地

  银杏树生长缓慢,长了多年依然很细,加上国牛集团栽植密度太大,后期管理不好,银杏园里荒很深。所以村民们打算挖掉银杏树,恢复耕地。这时园林局出面制止:未经批准,不能挖树。

  村民们说,既然不让挖树,银杏园本来就是城市园林,园林局应该给村民拿租金。为此,村民们多次找园林局。

  2008年,园林局打算租地,这时突然听说,国牛集团在2001年之前就已将银杏园的树林抵押给三门峡市城市信用社贷款了。

  信用社不急申请执行

  三门峡市城市信用社法律顾问郭丰年说,国牛集团共从该社和其他银行抵押贷款5252万元,迄今本息累计已有8000多万元。“国牛集团都破产了,这些钱还不了了。”郭叹息说。

  到2007年,信用社将国牛集团告上法庭,要求归还信用社的3000多万元贷款本息。法院判决:银杏树林的权属归信用社所有,以抵贷款。可是至今,信用社也没有申请法院执行或拍卖银杏林。“树长在向阳村的地里,村民肯定会向信用社要钱,因此信用社不敢急于申请执行。”郭说。

  村干部说,树都几年无人管理了,这么拖着银杏林就要荒死、旱死。郭无奈道,那也没法,事情“僵”到这儿了。

  律师点评如何解困

  土地属于村集体,树林属于信用社,银杏园产生的生态环境效益属于社会,如何破解这重重利益困局?

  记者请教了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主任李煦燕和三门峡市蓝剑律师事务所主任赵超宇律师。

  赵说了三点:一、国牛集团说无偿将银杏园给村里,却早已将银杏园抵押给了银行,这是一种欺诈手段。二、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阳村应该在得知这一欺诈行为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双方签订的“终止租地合同”,由国牛集团继续承担租地费用。三、国牛集团已经破产,无法承担地租,怎么办?相关各方应当促使法院尽快拍卖银杏园,拍卖后,由买得银杏园者承担土地租金较为合适。

  李煦燕说,从法理上讲,村民拥有土地权益,银行拥有银杏园权益,两者都可以对自己的权属做出合理处置。但因两者权属纠缠在一起,而银杏园又实际承载着城市园林和公共绿地的功能和作用,所以这已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还是一个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关系的问题。比如,可否由政府征用或租用这块土地及银杏园?

  据了解,目前当地政府正在积极协调相关各方,寻找破解困局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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