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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桂阳县严格实行“绿色图章”制度
[日期:2009-12-03]  来源:红网郴州站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桂阳县以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为契机,自2007年起在县城区严格实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目前已完成“绿色图章”审批120项。这些项目的实施,有效保障了绿地指标率的落实。三年来,该县共新增公共绿地20万平方米;单位和居住区绿地新增1.52万平方米。

  据了解,“绿色图章”是指“县城绿化审批专用章”和“县城绿化合格专用章”,是该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绿化“绿线”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的有效手段。为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2007年,该县提出了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目标,县政府开始实施城市建设“绿色图章”制度,明确规定县城规划区内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必须经县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核,并在其相应资料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县城绿化审批专用章”后,方可到县城乡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项目总投资中,应包括不低于2%的配套绿化建设预算投资,绿化主体工程最迟必须在主体工程建设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内完成。县城规划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组织竣工验收时应会同县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一并参加,并由县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在相应资料上加盖“县城绿化合格专用章”后,县建设局方予备案,该工程项目方能交付使用,县房管局方能为其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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