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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加强西湖文化景观和古树名木保护
[日期:2009-12-28]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昨日上午,市长蔡奇主持召开第51次政府常务会议。副市长杨戌标、沈坚、张建庭、陈小平,市政府秘书长许小富出席会议。4位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4位市民代表及1位专家应邀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了《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办法》(修订案)。这项议题在会前经过市政协协商,会议现场通报了政协提出的9点意见建议。会议继续进行网络视频直播和手机直播,2位市民通过网络视频与市领导进行了互动。共有5602人次通过网络或手机浏览了直播页面,提出意见建议38条。

  《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办法》自2008年11月30日施行以来,对西湖“申遗”工作开展、西湖文化景观保护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但随着“申遗”及西湖文化景观保护工作的深入,亟需对《办法》作进一步完善。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修改部分包括西湖文化景观的保护对象、保护要求、保护程序等。

  市人大代表刘英杰认为西湖文化景观保护应当是个长期过程,要注意历史的延续性。中国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副院长吴海燕是应邀列席的专家,她认为在对西湖文化景观保护过程中,要注重将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综合考虑。市民代表田晓、凌永仁都建议在修订草案出台后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市民马丽燕通过网络视频与市领导进行了对话,她建议在修订草案中增加“倡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西湖文化景观的保护工作”。蔡奇当场称赞建议提得好,“保护西湖人人有责,广大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更应该参与到保护中来”。网友“正气浩然”建议加大对景区内树保护,认为“保护区内的林木,不分权属都应按规划进行抚育管理,任何单位都不得砍伐。要严禁砍伐或迁移。”网友“yusi65”建议西湖文化景区保护应与低碳同行,尽量减少景区内机动车数量,引导市民游客步行欣赏西湖美景。

  市政协提出了9条具体的意见建议,包括建议对该办法以分篇的形式表述;对办法中的一些规定要尽可能具有可执行性;新办法要注意与世界遗产保护有关规定衔接;对树龄较长的树木要予以保护,其中对100年以上樟、枫、银杏等名贵树木要建立档案,重点保护等。

  会议原则通过修订草案。会议指出,西湖“申遗”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摆在市委、市政府面前的一件大事。西湖作为湖泊类文化景观“申遗”是一项探索性、开拓性工作。这几年,各方面对西湖文化景观保护做了大量工作、付出艰辛努力,去年施行的《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办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目前已处于“申遗”的冲刺阶段,要更加突出西湖文化景观的核心价值,更好地体现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生活延续性。

  会议强调,按照“申遗”规划要求,修订好该办法,更具操作性。一是进一步明确保护范围、保护对象、保护内涵。保护范围包括6.5平方公里的水域,还要对100年以上古树实施重点保护;保护对象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增加对生活延续性的表述;保护内涵要体现东方文化。二是保护中要注意加强对城市形态规划和城市建筑控制,处理好湖城空间关系,减少城市发展对景观保护的影响。三是文化景观保护管理要与低碳同行。对遗产区内的废水、废气、废渣处理要有更高要求,严禁直排;合理调整和改善域内交通组织,严格控制遗产区内车流,提倡绿色出行,同时对进入景区的游客规模进行合理控制。四是提高西湖景区服务质量。五是广大市民是保护的社会基础,要进一步提倡和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的实践中来。六是修订草案通过后尽快制订实施细则。

编辑:justin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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