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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回应质疑:办庙会不出格 避免过强商业味
[日期:2010-01-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郭黛恒(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生导师):在圆明园举办传统文化活动,如庙会等,并无不妥。根据圆明园管理处公布的皇家庙会规划,这些活动并没有在文物集中之地,更没有在大水法附近举行,目前看主要就是集中在绮春园至洞天深处一带举行。

    圆明园庙会是“古已有之”还是“空穴来风”?

    王道成:庙会是民间的活动,圆明园历史上也没有关于庙会的记载,只有“买卖街”,但与民间庙会迥异。所谓“皇家庙会”的说法似乎缺乏史实资料。

    郭黛恒:据考证,圆明园确实有过类似庙会的活动,这是清朝皇室体验世俗生活的一种形式。就是在舍卫城的买卖街上,乾隆皇帝曾率皇族成员和亲信大臣们来开展各种类似于今天庙会的活动。期间,还曾发生过一些生动的故事,并非无中生有。

  该不该容忍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开展商业活动?

    王道成:对于圆明园来讲,首要的任务必须是认真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对于经费问题,应该依靠政府部门加大投入。文化遗产中虽然不能说对商业活动零容忍,但决不能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带来一点风险。

    郭黛恒:长期以来,圆明园确实在坚持着很低的门票收入,圆明园本身文物经费不足确是事实,如果能通过办庙会弥补一下经费的缺失,未尝不可。现在有人说,圆明园办庙会开了头,以后故宫是不是也要搞庙会?我认为这是一种杞人忧天的说法,事实上,故宫无论是门票收入,国家投入还是海外资助,对圆明园来说都是天文数字。

    但是,圆明园举办庙会也要注意,应切实避免像有的庙会一样,就是简单的吃吃喝喝,商业买卖,只顾租摊赚钱,看不到任何文化色彩,圆明园的庙会应该在宏扬传统文化上带个好头。(本报北京1月24日电)

  为何要在圆明园里办庙会

    ——专访圆明园管理处副主任 马晓林

    本报记者 董城

    记者:圆明园将要在2010年春节期间举办首届“皇家庙会”的消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议论,作为主办者,你们举办这一活动的初衷是什么?

    马晓林: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承中华美德的重要载体。然而,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以及圣诞节、情人节、愚人节等西方节日逐渐走进中国年轻一代的生活,不少人明显感觉“年味”淡了,因此增加春节文化含量,满足人民新的精神文化需求是任何文化机构都不能回避的问题。

    记者:现在人们最关心的是,举办“皇家庙会”这样的大型活动,会不会对文化遗产造成影响?

    马晓林:圆明园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对于我们来说,头等大事就是要保护好圆明园的文化遗产,保护好文物。按照计划,圆明园春节期间将举办的活动,是从南门进入后,从绮春园到洞天深处一带,都是在现代修葺的主干道上进行。这一线,文物古迹本来不多,我们都进行了很好的保护和避让。与大家关注的大水法等遗址聚集地有很长距离,根本不在一条路线上。

    记者:举办这样一个“皇家庙会”,是否经过了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马晓林:根据北京市的总体部署,圆明园长期以来一直是由北京市海淀区负责管理。近年来,一些符合中国传统春节习俗的文化活动方兴未艾,地坛庙会、石景山洋庙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春节的节日气氛。

    但到目前为止,北京北部的春节民间文化活动尚未得到有效开发。在圆明园举办春节文化活动,吸引全市的市民关注中国传统文化,关注圆明园,与海淀区树立“文化强区、文化大区”的精神一脉相承。本次活动得到了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和海淀区旅游局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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