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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长刘赐贵表示:拼三年创国家森林城市
[日期:2010-02-23]  来源:海峡导报  作者:黄智敏   发表评论(0)打印



  “我们要用三年的时间,争创国家森林城市。”22日下午,厦门召开全市林业工作会议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市长刘赐贵在会上发出这一号召。到2012年,厦门要力争基本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

  刘赐贵在会上说,胡锦涛总书记2月12日-15日在福建、厦门考察时,对林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今后林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要精心保护好这一片青山绿水,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美好的家园”。城市林业工作必须按照总书记的要求,为厦门和海西建设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刘赐贵还对城市林业的进一步发展提出工作目标:力争到2015年末,森林景观效果凸显,道路、河流生态网络基本构成,沿海防护林体系基本完善,城乡绿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多层次、多功能、结构稳定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基本形成。厦门要用三年时间争创国家森林城市,努力实现城市林业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

  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42.8%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0平方米以上,水岸绿化率达80%,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多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等。

  城区生态园林工程:完善城区公园,营造更多的城区片林;

  生态风景林建设工程:在岛内山体和岛外近城、近路和工业区周边山体,每年推进1万亩以上林相改造,丰富城市森林生态景观;

  绿色通道建设工程:重点在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两侧新建绿化带;

  森林生态休闲建设工程:完善建设一批森林公园,基本实现岛外各区至少有一个市级以上森林公园,有条件的镇(街)、村(居)有一个区级以上森林公园;

  村庄绿化建设工程:每年建成一批绿色村庄。

  2010年3月前,组织筹备阶段;2010年3月-2012年3月,创建实施阶段;2012年3月,申报验收阶段。

  什么是国家森林城市?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森林建设指标达到国家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并经其批准授牌的城市,是我国褒奖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也是综合体现一个城市科学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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