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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管局长谈垃圾处理:焚烧比例将提高
[日期:2010-03-23]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吴: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都是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主要手段,从全世界情况来看,特别是发达国家来看,很难说垃圾只能用来填埋或者只能用来焚烧,各个国家和城市会根据各自实际来选择无害化处理方式,4年前我们去日本考察,日本就是以焚烧为主,而且离城市中心区比较近,美国则是选择填埋为主。深圳的情况就是填埋和焚烧的方式都有,但是随着城市建成区的扩大,土地比较紧张,目前综合各种因素,还是选择焚烧和填埋并举,逐步增加垃圾焚烧的比例。

  根据这个构想,下一步深圳重点还是抓好垃圾焚烧厂的建设,在排放标准不高的情况下,会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对环境造成污染,但是现在的焚烧厂建设,我们一再强调要坚持高标准,特别是排放一定要有很高的标准,而且位置尽量离人口稠密区远一点。但是,有些市民心理上不那么容易接受,所以我们在选址上也是非常慎重的。可以说,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动作我们是不会放慢的,如果是垃圾不有效处理的话,对市民生活会造成更大影响。

  记:如果加大力度推进垃圾焚烧,可能会引发更多市民反对,如何处理好这样一种矛盾?

  吴:那就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了,谁都不愿意无害化处理设施离自己近,如果不建那污染不是更严重了?所以,我们也是非常难的,不处理也不行,会造成严重的污染,处理的话呢,一些市民不理解,当然这种不理解跟舆论导向是有一定影响的,目前我们的设施建设跟发达国家是一个水平上的,不是我们技术比人家低。

  特区一体化

  两年左右可基本实现

  记:特区内外严重二元化的问题困扰深圳已久,在城市管理方面,目前推进特区一体化面临哪些问题和障碍?

  吴:特区内外一体化是城管部门这几年致力推动的一项工作。目前面临的客观问题不少,主要是特区外范围比较广,原来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再加上特区外辖区范围比较宽,一个街道实际上相当于特区内的一个区,相当多的街道面积都超过100平方公里,特区内的罗湖福田才各有70多平方公里。这么大的范围,外来人口又多,管理体制上是街道建制,形成了“小马拉大车”的局面,很容易导致管理力度不够、执法不到位。

  记:你去年4月份在谈推进特区内外一体化时,曾表示要重点推进道路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环境卫生管理和环境建设与管理“四个一体化”,目前哪个方面差距较大?

  吴:在这“四个一体化”中,园林绿化建设的差距是最小的,当然还是有一定差距。而道路设施管理的差距较大,环境卫生管理的差距也很大。在特区内,地面环卫清扫保洁,有些区的二类路每平方米保洁单价达到了7元,而特区外有些区还不到4元,这就很难要求达到特区内一样的保洁质量。

  记:深圳正在申请特区扩容,这对特区一体化无疑是个契机,城管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继续推进一体化进程?

  吴:一旦特区成功扩容,就不存在内外之别。目前深圳实施的是“一市两法”,有些法律法规在特区外不适用,比如市容环境,特区内主要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而特区外遵照的是国务院和广东省的相关条例,两者管理的标准和执法的尺度都有差异,只要实现法律上的统一,就能实现同城同标准。

  我们工作的目标是尽快缩小差距,争取特区内外达到平衡。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的标准而言,预计再过两年左右的时间,特区内外能够基本实现一体化。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将在2011年8月大运会前完成,完成以后如果说特区内外有差异,区别也是表现形态和表现风格的多样化,比如在特区的中心区会感觉大气,在宝安龙岗会感到比较开阔。

  记:你觉得要实现特区内外一体化,最重要的是什么?

  吴:应该说,软件硬件都有。从硬件方面来讲,要加强一些基础设施建设,比如说环卫设施。从软件方面来讲,需要管理制度的落实、管理体制的理顺。目前特区内的保洁100%实现了市场化和专业化,特区外只有70%实现了市场化和专业化,相当多的地方还是居委会请几个人清扫,垃圾清运的设备也很差,二次污染的情况也比较严重,这些都要通过改革来实现。

  学习香港

  香港是城市管理老大哥

  记:这几年深圳非常注重学习新加坡和香港的城市管理经验,你对香港的市容环境有何评价?

  吴:香港是我们的学习榜样,特别是城市管理方面,是我们的老大哥。由于深圳毗邻香港,对于香港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学习起来特别方便。我们也经常和香港的食环署、文康署、渔农署、路政署、环保署等交流。香港城市的洁净度比我们做得好,它不单是没有暴露垃圾,甚至道路特别是人行道经常用高温高压水枪清洗,走在香港的道路上感觉是比较干净的,一些中小型环卫设施管理我认为也比我们做得好,非常值得学习。

  记:有没有学一些香港具体的做法?

  吴:刚才我说了,在环卫管理方面很多做法值得学习,我们去年还派了一支人数比较多的考察队伍,专门考察环卫管理清扫保洁,比如说人行道用高温高压清洗,地上香口胶都看不到,道路的本底色全都显露出来,很值得学习,香港在管理制度等方面也做得很好。

  当然,市民的文明习惯更值得学习,执法体制也非常值得学习,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对一些违法行为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香港各个行政执法部门都有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包括自然人违法,如果行政执法部门纠正你不听的话,它是有强制权的。这个关键不是罚多少,而是能不能罚到,没有行政强制权你罚不到呀,我们目前在一些体制机制方面确实应该向香港和新加坡这样一些先进城市学习。

  ◎城管执法

  建设和谐社会老是让人家吃“罚单”,吃“牛肉干”,和谐社会什么时候才能建成?问题要解决在管理当中,不是什么都靠罚,不能“以罚代管”。现在在一些部门当中这个认识是需要提高的。

  ◎小贩管理

  这不是生存权的问题,这是选择权的问题,是职业选择权,你可以选择别的职业生存啊,你可以去种地啊,干嘛非要靠违法摆卖生存呢?有人说乱摆卖者是弱势群体,弱势群体就可以违法吗?弱势群体就能影响别人的合法利益吗?

  ◎垃圾处理

  深圳选择焚烧和填埋并举,逐步增加垃圾焚烧的比例。下一步重点还是抓好垃圾焚烧厂的建设,现在的焚烧厂建设,我们一再强调要坚持高标准,特别是排放一定要有很高的标准,而且位置尽量离人口稠密区远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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