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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召开座谈会为冰城绿化建言献策
[日期:2010-05-28]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旧城改造与生态建设必须有机衔接,要严格遵循生态城市建设的要求”、“道路除满足交通功能外,还必须成为观赏城市景观的良好场所,应该是组成城市廊道生态景观的重要部分”、“保护树就相当于保护文物,城市改造不能急于求成”……

  26日,“加强树木移植监管工作座谈会”在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举行。前来参加座谈的绿化专家、法律专家及社会学者,情真意切,为保护树木呼吁,为科学移树支招,为省城在大规模改造、建设过程中如何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真正造福于民建言献策。他们就如何避免野蛮移植树木现象再次发生、如何加强监管、加大处罚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座谈。

  与会者认为,近来,在城市改造、建设过程中,生态环境屡遭破坏。一方面,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脚步声急,哈市提出2012年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但现有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等各项指标与国家标准仍存在较大差距;另一方面,按照新的城市发展战略,哈市要加快老城区改造步伐。棚户区拆迁,道路拓宽等一系列工程,都涉及到了对绿地的破坏、对旧有树木的移挪。在城市改造过程中,如何遵循生态城市建设要求,和谐处理好旧城改造与生态城市建设的关系,是对管理部门执政能力的考验。

  与会者认为,哈市毁绿事件频发,暴露出城市规划缺少前瞻性、科学性,导致城建过程中大量树木“搬家”。而在树木移植过程中,由于处罚力度不够,甚至砍树所受的处罚比移树还“划算”,个别绿化企业宁可挨罚,也不愿意花重金去移植树木,加之监管不到位,造成了野蛮移植屡禁不止。

  与会者认为,《黑龙江日报》近期对哈市路改期间野蛮移植树木的系列报道,既发挥了媒体监督作用,也充分体现了党报的权威性。哈尔滨正处于快发展、大发展阶段,需要媒体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呼吁全社会增强爱绿护绿意识。政府、企业和媒体联手,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建立行业主管和执法部门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共同促进城市建设和生态建设的同步发展。

  加强科学决策

  加大违法成本

  王元庆 黑龙江法学研究所所长

  绿化是一个城市在发展、建设过程中的永恒主题。正是由于今年启动了大规模路改工程,才使得绿化问题一下子变得十分突出。

  很多企业野蛮移树,是为了追求工期,竭泽而渔。哈市之所以要启动大规模的路改建设,究其原因就是历史欠账过多。但道路不畅不是一天形成的,路改也不是一年就能改造完的。

  建议相关部门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比如,不要把摊子铺的很大,可以选择几条道路进行永久性的工程建设,在建设中精雕细刻,将动机和效果统一起来,路改要充分听取民意,将好事办好。这样,那些为了追求工期野蛮移植树木的现象就会相应减少。

  建议加大处罚,加大违法成本;建立毁绿举报奖励制度,让毁绿者无处遁形。爱绿护绿要从每个人做起,从现在做起,让市民真正树立起像保护文物一样保护树木的观念。

  政策链接

  《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对毁绿等行为的处罚规定:

  第三十五条:砍伐树木的,除向树木所有人缴纳赔偿费外,每伐一株,应当补偿5株以上,并按照补栽株数每株500元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成活保证金。

  第四十二条:擅自移植、砍伐树木的,处以树木赔偿费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擅自占用、挖掘绿地的,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处以占用、挖掘面积每平方米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jojo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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