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举行发布会-国内动态|园林动态-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国家林业局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举行发布会
[日期:2010-06-29]  来源:中国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2010-06-22 10:20:26

    张建龙: 
    二是农民的就业收入明显增加。林改后,林业产业发展步伐大大加快,2009年全国林业产值达到1.75万亿元,在2008年高位增长的基础上又增长21.43%,带动了农民就业增收。农民在自己的林地上精心经营,发展用材林,种植油茶、核桃、板栗、红枣、枸杞、橡胶、脂林等经济林,培育人参、香菇、耳等生物药材、生态食品,放养鸡鸭、林蛙,开拓林下生态养殖业,发展森林旅游等林业产业,收入明显增加。一些农民说,国际金融危机这么严重,我们还能安居乐业,收入还能增加,这是林改的功劳。据统计,2009年全国27个省区市1818个林改县,农民人均收入4961元,其中来自林业的收入643元。浙江山区林改县农民来自林业的收入达到3584元,占总收入的55%。2009年,山西“林改第一县”祁县群众共出售苗木3000万株左右,实现销售收入2.1亿元,仅此一项,人均收入就达1000余元。辽宁省林改后从事林业产业的人数已达1205多万人,是林改前的2.3倍。

    三是资金等生产要素加快向林业流动。随着林改的深入推进,林业成为新的投资热点,社会资金开始迅速流向林业。重庆市2009年全市林业投资达到178亿元,为过去10年总投入的2.6倍。2009年,广西林业部门与金融机构签订协议,林业贷款授信额度达到1050亿元。近年来,浙江、山东省全社会投入林业的资金均达到600多亿元。福建省南平市近年来民间林业投资达到80亿元,占全社会总投资的96.4%。辽宁省本溪市以森林资源为依托的五大林业产业成为社会投资的新热点,正在逐步更替原来的钢铁、煤炭和水泥三大传统产业,为实现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区域科学发展奠定了基础。

    2010-06-22 10:26:11

    张建龙: 
    四是农村基层政权得到巩固。土地改革锻炼培养了一大批干部。在推进林改进程中,各地把林改作为基层干部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重要纽带,作为锻炼考验和教育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使广大基层干部与农民群众一起参与林改、投身林改,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亲身经历了一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不但掌握了民情,与群众加深了感情,还增强了法制意识、民主意识、服务意识和执政为民的意识,赢得了群众信任,得到了群众拥护。从而改善了干群关系,提高了服务水平,增强了执政能力,进一步巩固了基层政权。最近贾局长到辽宁考察,到一个乡上去,乡党委书记就跟他介绍,过去换届,党代表选举他的时候,票数勉强通过,通过改革,去年他是全票当选。看来只要为老百姓办了好事、办了实事,老百姓还是非常赞成的。他就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感觉到,通过林改,不仅林业发展了,林农增收了,同时对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有很大的作用。

    五是林权纠纷调处效果明显,促进了社会和谐。长期以来,多次林权变动导致的林权纠纷,成为一些地方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的因素之一。林改后,许多地方的林权纠纷得到了化解。据统计,林改过程中,累计调处林权纠纷67.6万起,调处率为85%,调处争议面积3944万亩,调处率为81%,解决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消除了不稳定因素。这也是非常明显的一项社会和谐的具体措施,咱们国家从建国以来林权的问题一直不停,多次调整积累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在社会群众上访中,林权不清问题成了主要的方面,通过明晰产权,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多年不能解决的问题都解决了。有的长期积压了多少年的大问题都解决了,促进了社会和谐。海南省海口镇,有两个村,通过24次村民会议协商,解决了30多年的林权纠纷,多次发生的械斗事件不再发生了。改革后,农村专注于山林经营,学科技、搞经营、跑市场,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大量减少,许多“贫困村”变成了富裕村,一些“上访村”变成了“稳定村”。

    我就介绍到这里,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2010-06-22 10:29:00

    程红:
    下面请大家就集体林权改革,你们感兴趣的问题,或者有什么疑问还要进一步求证的问题,可以想在座的领导进行提问。

    2010-06-22 10:31:10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现在在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过程当中,我们遇到了哪些困难和问题?这些问题和困难怎么能够考虑予以解决?我看了一下,现在基本完成了改革的省份,还是以东部和中部省份为主,现在西部地区的林改是什么样的进展?请介绍一下。

    2010-06-22 10:32:13

    黄建兴:
    全面提出林权制度改革,这不是小事,林权制度改革也是利益的博弈。总体来说,几年的改革推进得非常顺利,但是也存在很多困难。我们国家林业局贾局长还有张局长,经常要我们保持情形的头脑,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现在是几大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不是很一致,还有地方出现两头乐、中间难的问题,中央领导是乐的,群众也是乐的,但是村干部、乡镇干部怕利益受损。这个问题是我们很清醒地看到的。所以局党组对解放思想、统一思想一致都坚持。在广东开林改会议,最近在海南又开了一次会议,去年11月份,冒着大雪开会,目的是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包括最近搞了一个“百县典型书记、县长的座谈会”,也是解决认识问题。任务来说还可以,目前来说完成了70%,年底可能完成80%,明年完成90%,最后一年基本上扫尾,越到后面,骨头越难啃。我们现在是卧薪尝胆,鼓足劲,下决心,把改革进行到底。

    2010-06-22 10:32:39

    张建龙: 
    从2008年中央文件下发以来,社会上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这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南方是没有问题的,大家都见到很大的效果,积极性也很高。但是这个政策是否适用西部地区?从实践的情况来看,是完全适用西部地区,并且西部地区搞好了后,潜力也不亚于南方。南北方的林业确实有不同点,一是南方雨水条件、土壤条件好,生长快,经济效益明显。在北方,由于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经济效益可能差一点。二是北方林业承担的生态功能相比较而言比南方的更重一些。三是南北方林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北方联系得更紧密一些,南方要分开,商品林就是商品林,生态林、天然林等等,都界定得很清楚,在北方很难,它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结合得非常紧密。你说农田防护林是生态效益还是经济效益?主要是以防护农田为主的,但是十几年以后,杨树长成之后,经济效益非常可观。三生灌木,既是有生态效益,也有经济效益。在鄂尔多斯市搞刨花板的加工利益,还有肉苁蓉,两大效益都结合得很紧密。四是西北集体林人均面积大于南方,西部12个省将近15亿亩集体林地,人均林地的面积要远远大于西部,从西部林地经营空间来说,要大于南方。包括林下经济,包括乔木,还有经济林,大量的水果等等这些好一点的品种,西部是很多的,并且呈产业化的规模。所以这些有些林承包给林农以后,确实效益很好。有一些搞加工利用,还有林产品的开发,有一些搞林下养殖业,只要我们明晰产权,大家想想,几百亩,有的一户几千亩,我们可以发展养殖业,养牛、养鸡、养鹅,既保护了林业发展,对养殖业也很好。包括甘肃、新疆,基层群众的积极性都非常高涨。对几方都有利。包括新疆、青海、甘肃,只要搞得好的,都是非常好的典型。当然现在也有认识的问题没有解决,可能西部的认识问题更突出一些,好象老是强调生态效益,生态效益为主,给老百姓,老百姓不要。其实不是,给老百姓开座谈会,老百姓都非常愿意要的,就是各级领导的认识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解决。

    2010-06-22 10:40:01

    财经杂志记者:
    我看到提到林业合作经济体系建设,提到这些概念的时候,有点像以前的公社,集体所有制的概念,能不能具体介绍一下合作模式,哪些是专业的合作?

    2010-06-22 10:41:41

    张蕾:
    现在的专业合作社,是按照我国专门有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新出台的,是承包到户以后,怎么样走上新兴合作的路子,出台的一部法律,为了组织和动员农民在新的市场条件下怎么样闯市场来建立的。现在林业上的发展,产权到户以后,农民自发的和各级政府组织的,开展的专业合作蓬勃发展,很多是农民自愿来组织。一个是依法设立的,这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专业合作社法,有一定的农民比例,有一定的规模,要经过工商注册,享受一定的税费优惠政策,是依据这样的法律设立的,经营范围都是农民自己说了算,跟过去人民公社的合作经济组织不一样,有本质性的区别,最根本的是它是农民自愿来组织的,由农民自己来引导,由农民用自己的利益来连接的。比如说,它是以我们共同出资各占股份来建合作社,还有以共同的能力,比如组织生产资料的采买,他知道市场,有市场占有率,通过各个农民不同的特色,或者不同的特长和利益为纽带,结合成立的专业合作社。还有就是协会性质的,比如说这个协会生产资料不纳入到一起,比如说子的协会,就是闯竹子的市场,通过这个协会,统一标准,品牌可能统一,然后统一收购价格,出去卖的时候,就按照这一个价格对外出售。这就是合作社,还有协会,还有一些中介组织,跟过去不一样。

    2010-06-22 10:43:49

    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一些什么样具体的工作目标?接下来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应该进一步做些什么样的努力?第二个问题,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意义是什么?

    2010-06-22 10:45:17

    黄建兴:
    刚才这位记者问得很好,这次林权制度改革目标是什么。这次林权制度改革目标就是四句话: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它跟家庭承包不一样,家庭承包是责任制,从文件出来,开宗明义就是产权制度改革,林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物权相对完整地交给老百姓,他可以流转,可以抵押贷款,可以出租、转让等等。我们的最终目标要达到什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一个现代林业产权制度,这是我们最终的目标。

    2010-06-22 10:45:44

    中国绿色时报:
    我们知道国家林业局非常重视用典型带动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最近国家林业局派了八个核查组到全国核查林改典型县,目前的核查工作进展情况怎么样?核查标准是什么?为什么启动这次核查工作?谢谢。

    2010-06-22 10:50:24

    张蕾:
    因为林改既是理论更是实践的,林改的工作政策性很强,涉及到千家万户,主要是依靠各级政府,充分地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带动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他既是改革的主体,也是受益的主体,所以在改革的推进过程当中,用改革成功实践,来推动林改,这是我们抓的最重要的工作方法,以典型带动整个林改往前走。

    今年的林改进入到关键的年份,按照中央十号文件的要求,在五年内要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今年已经是第三年了,这个改革任务非常艰巨,当然现在改革进展很好。为了再造势,再推动,特别是明晰产权承包到户,要进一步发动群众,动员全国,特别是县级党委政府来抓好林改工作,特别是保证林改的质量,党的政策不走偏,不走歪,真正落实下去。第二,在改革过程当中,要不断深化改革,要按照中央去年林业工作会议的要求,推进四个制度和一个服务体系的建设,不断地深化改革,需要在县级层面做大量的、具体扎实的工作,要推进这个工作,就要采取今年这种的“百县”、县委书记、县长开座谈会采取这种方式,通过选得百位县委书记、县长的形式,来作为改革做的好的成功时间的典型,来努力推动整个林改工作。这个工作现在进展很顺利,国家农业局有8位局长带队,带着局里的同志一块下去核查,其实核查的过程,主要还是一个学习、了解,更进一步掌握情况的过程,进展很顺利,目前有126个县,4个核查组,还没有全面完成,但是已经到最后一个省的核查工作了,这个礼拜基本上就全部核查完成,准备进入下一个阶段,就是汇报、核定和准备下一阶段召开座谈会。

    通过这个活动,核查组下去确实挖掘了很多的典型事例,特别是感人的一些事迹,基层的县长、县委书记,包括乡里、村里的干部,他们在推进林改过程当中,有许许多多可歌可泣的事迹,也有很多的书记、县长、乡里的领导,还有农民发出的衷心的感受,体现出林改确实是党中央、国务院一项英明决策,核查组回来后纷纷都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实是一项惠农政策,是一项得到亿万老百姓衷心拥护的政策,在基层,在广大农村引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将来带来的效益,就像温总理在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讲的那样,它的效率会不断地显现出来,对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将来会不断地显现出来。

    2010-06-22 10:55:02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刚才材料里提到说林业成为新的投资热点,想问一下,是否统计过去年全国的林业投资额大约是多少?和往年相比提升有多明显?投资者重点看好的是哪些产业?第二,材料里列举了很多公共财政的支持政策,比如说良种补贴和造林补贴等等,是否统计过今年的林业将获得多少中央和地方财政方面的支持?谢谢。

    2010-06-22 10:55:48

    张建龙: 
    这几年林业确实是成为一个中央和社会投资的热点了。据我们统计,去年中央财政给林业的投入将近1000亿元,我们通过林权抵押贷款,全国统计上来是220多亿元。去年重庆这一个省就投资700多亿,去年一年的投资相当于过去十年投资的2倍以上。现在中央的投入主要是偏重于生态,过去是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等工程,是生态建设的投资,省里的投资也有相当一部分是生态方面的投资。社会投资一般主要偏重于经济林,经济效益好的,有用材林、经济林。当然如果说二三产业,有加工业、旅游业、服务业,投资的数量也开始显现了。总体来说,这几年中央和社会的投资量还是比较大的。中央和各级财政的投资主要是偏重于生态效益的,社会投资是偏重于经济效益的。比如刚才我介绍了,山东省去年投资600多亿,福建南平市就投资了80多亿,所以投资量是很大的。因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就是这个数,社会上有一些典型,整个全社会的统计现在还没有。

    2010-06-22 10:56:30

    程红:
    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10-06-22 10:59:33

编辑:renjinghui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