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发通告提升世园会外围环境-国内动态|园林动态-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西安:发通告提升世园会外围环境
[日期:2010-06-30]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经国务院批准,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以下简称“世园会”)将于2011年4月28日正式开园。该项目为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是建国以来在西安、陕西及至西北地区举办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世界性展会,预计国内外参观游客将达1200万人次,这是宣传绿色文明、提升国家形象、展示西安城市风貌、促进西安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升和兑现城市价值、推进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重大机遇。

  为切实推进世园会会址建设及外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和三环路、绕城高速沿线及城市出入口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尽快改善相关区域和主干道路两侧环境,提升城市容貌和品位,为成功举办世园会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市政府决定对上述区域集中进行环境整治提升,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提升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东三环沿线两侧区域;

  (二)绕城高速的杏园、新筑、纺织城三大出口及各出口至世园会会址的道路沿线两侧区域;

  (三)东二环及其北延伸线(北辰大道)和北二环及其东延伸线(广安路)两侧区域;

  (四)西临高架快速干道沿线两侧区域(包括:对十里铺转盘东南侧的“东方大市场”和“颐和物流”区域实施整体拆迁改造,对华清路以北、陇海铁路以南、浐河以东、东三环以西区域内的企业实施整体拆迁);

  (五)浐灞生态区主干道路及两侧区域(主要包括:浐灞大道、欧亚大道、浐河滨河西路、欧亚三路、灞柳西路等)。

  二、世园会项目外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由浐灞生态区管委会、灞桥区人民政府和新城区人民政府、未央区人民政府共同负责,按照批准的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实施。

  三、世园会项目外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涉及的单位、住宅户、商业户,要顾全大局,自觉服从重大项目建设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区域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对整治提升中涉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补偿。

  四、实施环境整治提升过程中,暂停办理相关区域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等手续,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相关企事业单位、住宅户和商业户,要停止新建、改建、扩建行为。整治提升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突击搭建各种大棚,抢栽抢种果树、苗木,挖沙取土,倾倒垃圾及实施其他影响整治提升工作的活动。对整治提升范围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建(构)筑物,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自行组织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法处理。

  五、市市政、建设、规划、国土、工商、城中村改造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对整治提升范围内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抢占土地搭建的所有建筑、违章建筑及占道市场进行坚决取缔,有关责任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区域建筑拆除、围墙修建、绿化增补、景观美化、建筑立面和门头牌匾整治、道路及线缆整治等工作,尽快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提升世园会项目外围环境。

  六、世园会项目外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做好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对扰乱正常秩序,煽动群众闹事,打骂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编辑:justin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
');var k=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