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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措施传承公园文化遗产
[日期:2008-12-27]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祝玮 秦雷   发表评论(0)打印



    12月27日,由中国公园协会和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共同举办的“中国公园文化传承与发展研讨会”在深圳市国际花卉园林博览园开幕。研讨会以“传承发展公园文化,服务城乡人民大众,着力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来自全国直辖市、省会城市、重点国家园林城市等60多个城市的200多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许多专家为此次研讨会提交了论文,以下是北京颐和园管理处祝玮和秦雷的论点:

五大措施传承公园文化遗产

    在历史园林领域,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本体的有效保护是公园管理最基本的任务。公园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和永续利用离不开非物质遗产挖掘和传承的有力支持。没有对公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传承,公园的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会失去自身的精神和灵魂,其文化内涵得不到充分地揭示和传扬,其物质本体也会因失去知识和技术的充分支持而无法传续久远。

    在当前社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面临着新的形势和特点:一方面,大规模城市化改造、扩建以及商业化大潮从外部和客观上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造成强劲的冲击;另一方面,现代化和全球化经济、文化一体化的快速发展,使得传统工艺、技术、材料和人才队伍的衰落、消亡和后继乏人,从内部和主观上造成保护和传承的困境。传承公园文化遗产,应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两者并重,两手齐抓,因为二者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表里关系。

    因此,急需在认识、法律、技术和人才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加强努力:

    (1)应从文化遗产及其价值的角度持续加强对公园的宣传,形成保护公园文化遗产的强大社会共识和舆论的支持与保障;

    (2)积极推动公园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确保公园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保障和有效推动公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传承,如古建筑修缮的技术、文物修复的技能、公园历史文化内涵的知识等,以及一支能够熟练掌握这些知识和技能的专业力量等。

    (4)从思想认识、机构设置、人才配备、资金投入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公园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和研究的重视和支持。

    (5)通过加强对北京公园无形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培养专业队伍、积累发展后劲。

编辑:Aggie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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