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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鹿回头公园不可为民乱“做主”
[日期:2009-06-19]  来源:南海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原本,为民做主是个好东西。几千年来,“当官要为民做主”的呼声从未停歇,要求官员体恤民生、为民说话的政令也屡出不穷。然而,时至今日,在大多数官员忙着为百姓干好事、干实事的同时,一些官老爷们出于各式各样的目的,为民乱做起主来。

  别的不说,就说说近日三亚鹿回头公园门票上涨一事吧。

  作为与三亚市别称“鹿城”由来相关的公共园林,鹿回头有着美丽的传说,站在山顶俯视天涯,城市美景尽收眼底,是广大市民休闲健身、众多游客采风观光极佳之所,令公众流连忘返。然而从6月15日期,经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三亚鹿回头公园门票价格由以前的27元/张调整为42元/张,另按照每人次加收3元的价格调节基金。当然对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学生、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有关方面还是按规定实行了适当减免政策。但是,对于普通的市民和游客而言,今后入园,还是要多掏些腰包了。

  只是,公园公园,公众的园林、公共的乐园,这一明显具有公有事业性质的地方,缘何在管理方三亚鹿回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眼里竟然“我的地盘我做主”;这一原本具有公共福利性质的场所,缘何就成了以追逐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的的企业的摇钱树;这本应为公众利益服务的有关部门,缘何竟任由企业垄断国有资源“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这本应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的有关机构,缘何对与民争利的行为竟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推波助澜!

  当然,如是说,可能有些扣帽子的嫌疑。毕竟,国内景区涨价的并不是鹿回头独此一家;况且,作为旅游企业,景区进行市场化运作,根据成本变化做出相应调整也是理所当然;再者,此次调价已然获得了相关部门的批复。

  但是,对于鹿回头的调价过程,笔者还是有话要说。因为,不仅仅是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三条也有明文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在这些方面,不知道有关方面在调整事关百姓日常生活的公园门票价格时,可曾本着政务公开的原则,将鹿回头公园的运营成本告知大众,让广大群众心中有本明白账,少一些困惑和怀疑;可曾按照尊重人民知情权、参与权等要求,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话题,有过公开、公正的听证?

  也许,对于一些高高在上以玩弄权术为乐、以践踏民为快的官老爷们来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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