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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西:有效探索植树绿化BOT新模式
[日期:2010-03-29]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许光磊 封学德   发表评论(0)打印



  绿地出租实现了政府、社会资本及社会效益的共赢

  在园林城市建设中,山东省莱西市通过“绿地出租”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植树绿化的模式,对城区绿化市场化运作模式进行有效探索。自实施204国道东侧姜山工业园段绿化试点以来,他们相继实施水院路绿化等工程,共吸纳社会资金1147万元,直接增加了城市绿量19.2万平方米,节约了财政资金,私营资本还得到了回报,当年获益282.6万元,实现了政府、社会资本及社会效益的共赢。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城市绿化品位和城市绿地功能要求的日益提高,莱西市城建园林部门积极探索,借鉴目前国际上流行的“BOT方式”(即建设——运营——移交,是指政府授予私营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以“授权特许经营——资产无偿转让”等形式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绿化建设管理,不仅缓解了政府财政压力,而且给企业以经营赢利的空间。

  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该市建设部门通过与园林公司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管理权属等问题。协议规定,园林公司按照市建设部门景观规划组织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工程竣工后30年内,绿化公司须按照上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对苗木进行二级养护。同时,在确保不破坏原有设计模式及景观效果的前提下,经市建设部门批准后,绿化公司可以以间苗或小段起苗的形式移出部分苗用于销售或其他商业行为,盈利归绿化公司所有。移苗后30日内,绿化公司须在移苗位置进行补栽,补栽苗木规格须不低于原设计标准。30年期满,该绿地内所有苗木及园林设施由市建设部门接管。

  据悉,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市绿化,是莱西市尝试市场化、多元化、社会化经营城市理念的重要举措,开辟了城市绿化的新思路,加速了城市绿量的增长进程。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0.03.19 许光磊 封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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