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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哲文:六点建议——首都文化风貌笔谈
[日期:2010-04-15]  来源:中国风景园林网  作者:罗哲文   发表评论(0)打印



    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多年来,我一直从事文物古迹、古建筑的保护和研究工作,使我对北京古建筑的一殿一阁、一廊一亭、一山一石、一砖一瓦、一花一都产生了深厚的感情,总是怕它们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总要想方设法去保护它们。回顾过去的三十多年里,由于党和人民政府对祖国文化遗产的重视,特别是敬爱的周总理的关怀,北京许多珍贵的文物古迹、古建筑得以保存下来。如北海团城、建国门古观象台在面临拆除之际,就是经周总理亲自调查研究之后,确定在原地保护下来的。但是,也有一些有价值的文物古迹、古建筑可以保存而没有保存下来。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没有把文物古迹、古建筑的保护纳入城市规划建设中去加以保护。还有对文物古迹、古建筑的价值和在城市中的积极作用认识不足,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北京又是举世闻名的历史文化名城,这些历史文物、古建筑正是文明古国的象征,历史文化名城的标志。现在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具体的问题还不少。为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建议北京市的文物管理部门要和规划部门密切配合,对北京市的革命史迹、历史文物、古建筑等进行全面的清查,把其中有保存价值的分别列为保护单位,并划出保护范围,订出保护规划。我认为北京还有不少有价值的革命史迹、历史文物、古建筑需要去调查发现。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世界闻名古都,己经公布的保护单位不是多了,而还不够。凡有关北京城市发展的史迹、革命遗址遗迹、名人故居、小型园林、四合院、府第、戏台、作坊铺面等,凡有一定价值者,都可考虑。

  第二,还要加强保护。目前人为和自然的破坏还在不断发生。文物一经破坏就不能再得,纵或可以重建再造,也成了复制品,其历史价值就损失了。文物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耍以其物本身来发挥作用,如果物之不存,一切都谈不上了,所以首先要把原物保住。

  第三,要注意保护环境。文物古迹、古建筑的环境十分重要,环境被破坏了,它的价值就会大减。如建国门的古观象台,它原来是观天象的,要求四周空旷,才能看得出去,如果四周被高楼挡起来,成了坐井观天,它的科学价值就大减了。

  第四,对古建筑要进行维修和整理。现在北京还有不少的古建筑残破过甚和使用不当,如先农坛、帝王庙、大高玄殿等,都是需要及早维修整理的。否则,长此以往,这些建筑物虽大也会逐渐毁掉的。事情并不难,己经有法可依,只要合理安排,有个规则,不难逐步解决。

  第五,要加强管理工作。有些古建筑修好之后不好好管理,仍然会继续受到人为和自然的破坏。

  第六,要合理发挥文物的作用。我们保护文物的目的就是要发挥它的作用,不是为保而保。关于发挥作用的问题,我认为要适当,例如有价值的古建筑绝不能当一般房屋去利用,更不能当工厂车间去利用,而是要发挥它的历史、艺术、科学研究方面的价值。除了直接开放参观之外,还要提供间接的资料,如科研成果、图录书刊、参观游览介绍等。有些古建筑要限制人数开放,如北海静心斋、故宫乾隆花园等,因为容纳人数有限,人多了就会弄坏的。有些珍贵的易碎易坏的绘画和善本图书,只能提供资料,限时间展出,否则也会有损毁。

  (原载《人民日报》1984年4月1日)

编辑:Aggie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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