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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法制化、标准化调研工作
[日期:2006-12-05]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法制化、标准化调研工作

 

415,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北京召开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暨园林绿化先进表彰会”上作重要讲话,要求各地在城市绿化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必须加强法制化和标准化建设。明确提出:到“十一五”末,全国城市绿化“三率”指标,要由2004年的31.66%27.72%7.39平方米提高到40%35%10平方米以上。可见“十一五”期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任务巨大。如何抓住新的发展机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园林绿化,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加强法制化和标准化建设是基础。

当前,国内园林建设市场管理及养护管理中的问题很突出,造成的巨大损失、浪费和腐败,是市场和管理不健全、不规范的表现。这种状况表明,加强城市园林绿化法制化和标准化工作迫在眉睫。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国内各城市之间的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差距很大,很有必要加强省际和城际同行之间的学习交流。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本着“服务各地城市绿化建设”的宗旨,根据当前形势需要,在今年工作计划中,把各地城市园林绿化法制化、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一个专项调研。近两个月来,在各委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收集汇总了一些城市颁布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和技术标准,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整理分析,归纳如下。

调研内容:包括各省、区、市已颁布和正在制定中的园林绿化立法;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法;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技术标准。3月上旬,秘书组给55个委员单位寄出调研函,得到了许多委员单位的积极响应和支持配合。共查询了38个省、区、市的互联网站公开的“政策法规”文库。通过国家建设部政务网和2001年编辑的《地方城市园林绿化重要文件选编》查找相关资料。通过各地园林期刊等方式收集相关资料。

秘书组经过认真梳理,总共汇集了368项国家和地方颁发的法规文件。其中:由全国人大批准颁布的条例4项;国务院令6项;国家建设部颁发的规定类(条例、规定、办法)42项、资质标准类11项、技术标准类15项;国家林业总局颁发的条例和规定3项;国家农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5项;各省、区市颁发的法规和标准272项(其中标准类89项);此外还收入了有关国际公约6项和2004年苏州宣言。在此基础上编辑了《国家和各地城市园林绿化相关法规、标准目录》,初步建立了《国家和各地城市园林绿化相关法规、标准文件库》。

法规和标准的编制特点:(1)加快了城市园林绿化的立法工作。譬如:1992年国务院颁布《城市绿化条例》之后,很多地方人大或政府都颁布了本地的城市绿化条例(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2002年建设部颁布《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之后,成都、苏州、吉林、包头等城市制定了相应办法。各地在改革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制度的同时,建立了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罚听证、以及行政复议工作程序。(2)加强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的监管和规范化运作。譬如:许多省区市制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项目规划设计审查、资质审查和市场准入等规定。(3)加强了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标准化工作。譬如:从现已收集到的资料看,上海、北京、天津、广州、武汉、苏州、杭州、石家庄、济南、包头、银川等地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成都、上海、北京、济南等市还结合规划制定了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技术规范。(4)加强了对风景名胜区和公共(园)绿地的管理。譬如:浙江、江苏、广东、福建以及昆明、广州、合肥、上海等省市都制定了相关规定。北京、上海、重庆、大连、石家庄、杭州、南京、苏州、武汉、厦门、广州、包头、银川、贵阳等市制定了公园管理办法(条例)。南京、成都、南昌等市制定了“星级公园和绿地广场”考评标准。(5)加强了对自然资源和地方文化特色的保护。譬如:苏州、厦门制定了相应的保护管理规定。针对城市保护大树资源,上海和武汉制定了古树后续资源保护规定。(6)加强了对地区园林树种应用的指导和物种保护。譬如:为加强城市园林树种科学配置,山东省、北京、天津、南京、杭州、武汉、石家庄、济南、哈尔滨、包头等市制定了植物配置指导意见或相关技术规范。

以上特点对各地建立健全地方法规和标准具有很好的导向和借鉴作用。

几点建议:(1)重视建立健全地方立法和法规。实现城市园林绿化法制化管理是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发展,规范园林行业和市场行为的必然趋势、必由之路。近年来,在国务院《通知》精神和建设部开展创建园林城市(区、县)活动的推动下,各地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出现了蓬勃发展的新局面,客观上对推动建立健全地方立法和法规工作十分有利。各委员单位要抓住机遇,一项一项的争取,一项一项的突破。有一个最典型的示例,《北京市公园条例》的出台,历经16年之久。其中的第四条明确规定:“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证公益性公园建设和管理所必须的经费,保障公园事业发展的需要”。将中间这句话写入条例来之不易,是经过艰苦工作,得到人大和政府领导的理解,在最后时刻加上去的。(2)重视建立健全地方行业标准。一个行业的标准化程度,代表这个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我国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化程度很低,目前在建设部已颁布的近1200个标准当中,涉及〖CM19〗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不到20项,仅占〖CM)〗1.7%。随着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快速发展,建立健全园林绿化行业标准还有许多工作要做。(3)编制地方性法规和标准时,应遵照上级法规和标准的基本规定,注意与相关行业法规标准的衔接。由于各城市的地域性差异很大,因此需要依照建设部颁布的技术规范标准,注意借鉴兄弟城市的成果,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体现科学管理和科技进步。(4)欢迎各省、区、市将尚未收入的法规及电子文本发给秘书组。充分发挥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服务和咨询作用,调研成果供大家交流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推动各地园林绿化行业的法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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