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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植物园树木认养活动细则
[日期:2010-04-23]  来源:北京植物园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树作为地球上一种稀有的不可再生资源,越来越受到有关部门以及社会的普遍关注。保护好植物,不应只是植物保护部门和园林单位的职责,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这项事业有着长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我们动员社会公众和企业参与古树认养,就是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保护树木,同时也将树木养护的必要性和相关知识加以普及,使保护树木的观念深入社会、深入人心。

  一、认养人具体要求:

  一切热心环保事业,关心树木成长的自然人或以集体名义参与的法人和社会团体。

  二、认养人权利:

  在自然人或单位法人、社会团体向北京植物园交纳认养费后,认养关系确立,北京植物园负责在树木上悬挂注有认养者名称的标牌,并颁发认养证书和“植物园之友”年卡。

  三、认养范围:

  北京植物园内未挂认养标牌的所有树木。

  四、认养期限:

  每棵树木以一年为一个周期,认养期限不限。认养期满后,自动解除认养关系,并摘除认养标牌,同时原认养者可在认养期内优先续认。

  五、认养程序:

  由认养者自行到植物园挑选自己所喜欢的树木,然后到东南门植物园管理处二层园办公室,由工作人员带领到财务科办理交费手续,同时认养者需带一寸照片办理“植物园之友”年卡并由植物园颁发认养证书。在交费后的三至四天后,工作人员负责将认养标牌挂在所认树木上。日常维护工作由北京植物园负责,

  六、其他事项:

  1、认养标牌由北京植物园免费统一制作。

  2、本办法及活动相关事宜由北京植物园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2591283

 

认养树木价格表

 


 

编辑:Aggie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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