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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景观设计”与“风景园林”名称之争的意见
[日期:2007-09-11]  来源:《中国园林》  作者:李嘉乐   发表评论(0)打印



  近一个时期,掀起了“景观设计”是否应代替“风景园林”专业名称的争论。俞孔坚先生撰写了“还土地和景观以完整的意义再论'景观设计学'之于'风景园林'”,文中对美国有关景观设计教育和职业方面的情况作了广泛介绍。这对我国发展相关学科和教育都是很好的借鉴,但是涉及专业名称“风景园林”是否应由“景观设计”来代替,我却有不同的看法。

  “景观设计”系由英语landscape architecture翻译而来,“风景园林”译成英语时也采用了landscape architecture一词;但涵义未必相同。在中国现代的专业分野中,风景园林所涵盖的内容比“景观设计”更广,其中包括造园、城市绿化规划设计、大地景观规划、园林绿化施工养护、园林植物繁殖、引种、育种等等;甚至包括切花、盆花生产。要把这些专业统通纳入景观设计范畴显然是行不通的。景观设计只能是风景园林专业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不能代替全部风景园林。其实,当100多年前奥姆斯特德(F.L. Olmsted)用landscape architecture称谓自己的职业时,就未涵盖育苗、引种、育种等业务。何况至今风景园林专业又有了很大的发展;“景观设计”和“园林”或“风景园林”一样,都不能简单地凭名称去理解所涵盖的内容,也不必由于内容有了发展,就马上更改名称。文字语言中大量词条的涵义都会随着时代的脚步变化。“路”这个词从人行马跑,到骑车奔驰、高速公路、磁悬浮铁路,一直未改,内容不知变了多少。“園”字从种植果树到布置山水树花卉,用了十几个世纪,也不过在前面加个形容词,并未因此阻碍了它们的发展。倒是对于用作动词的“营造”,后来改用日文中的汉字“建筑”,结果分不清是构建(construct)还是建筑物(building)。园林学科有它的发展过程,这种发展有其延续性。虽然今天的园林学涉及的内容早巳不囿于几百年前的园林,但要更改名称是个涉及人们对所涵内容的理解,是影响到许多工作和行业之间关系的大事,不能任意改变。例如出租车有的地方叫做计程车、的士等等,虽然也许叫做计程车比叫做出租车更合适,但法定名称却不能“政出多门”。“风景园林”关系到各年龄段的人的共 同语言,关系到文化的延续与广泛沟通。这门学科是否不断丰富新的内容,是否适应时代的发展,关键在于从事这门学科的工作者们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开拓新的领域,而不在于更改学科的名称。日本在明治维新时代曾经“全盘西化”,建筑、园林都崇尚欧洲形式。二战后认识到本民族传统还是十分宝贵的。近半个世纪日本式园林在西方相当走红,在日本词条中,“庭”、“園林”、“造園”、“景園術”等名称兼容并包,也没有影响园林事业的发展。因此,我建议我国从事风景园林工作的同行们在科学技术方面努力进取,在专业领域方面不断拓展。在学术上有不同观点积极交流,互相补充,展开讨论甚至争论,以探求更多真理;但在学科名称的争论上不必纠缠不休,誓不两立;更不要因此产生门户之见,鄙薄对方,伤了彼此的感情与合作机缘,影响我国风景园林事业的进程。

摘自  景观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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