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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全国美展深圳艺术设计展区展览
展区:广东省深圳市 关山月美术馆、华美术馆 画种:艺术设计 收件日期:8月10日原件收件截稿。 展览日期:9月29日 展出数量:500件 有关规定和要求: 艺术设计展区面向全国直接征稿。 评选方式:初评入围作者,按新通知要求和新地址邮寄原作;未入围者恕不通知,不退电子文件。 作品征集范围与要求: 1.面向全国征集参展作品,作者资格不限。参展作品应是十届美展以来近五年创作的、未参加过其他设计大赛的新作。 2.作品需是参展人自行设计创作,一旦发现申报作品有抄袭、模仿已有作品的嫌疑,展览组织方有权取消作品参展资格。 3.作者需保证对参展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在评选期间或者参展以后一旦发生知识产权纠纷,责任自负,展览组织方有权取消作品参展资格和已获得的奖项。 4.本展览注重作品的创新性、探索性、艺术性与社会价值。 服装设计有关规定和要求、收件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参赛作品类别: 1.服装设计类:创新性、艺术性和实用价值相结合的原创服装设计作品,品种不限。 2.服饰设计类:创新性、艺术性和实用价值相结合的首饰、头巾、鞋、包等服饰品设计作品。 注:考虑到展览场地所限,为保证参展作者覆盖面和评选公平,作品以一件套为参展单位,不接受系列设计作品。 初评作品收件截止时间:2009年6月20日 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大学美术学院C417室第十一届全国美展服装设计作品收件办公室 邮编:100084 电话:010-62792156 13911001196 传真:010-62792156 联系人:何英 环境设计(包括已建成作品和设计方案)有关规定和要求、收件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作品内容: 2.室内设计(包括室内空间设计、展示设计和陈设艺术设计) 3.家具设计 作品规格: 1.设计作品的图片电子文件,要求实景(或实物)照片或效果图,可附平面和立面图,每个案例至少要有三张以上的图片,要求有全景、有细部、有图片说明文字,文件格式统一为Tif 300 dpi。 2.每个案例要求有简短的设计说明文字(包括作品名称、所在地点、建成时间、设计师、施工单位、设计说明,用word文件存储)。 3.附介绍设计作品的powerpoint文件一份(包括作品图片和说明),精度不低于72dpi。提供设计作者详细的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 邮寄内容:包括作品图片、说明文字和powerpoint文件的电子文件光盘。 初评作品收件截止时间:2009年7月5日 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西里8号中央美术学院14号楼103室第十一届全国美展环境设计作品收件办公室 邮编:100102 电话:010-64771160 15810168829 联系人:林文文 工业设计有关规定和要求、收件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作品征集范围: 1.为工业化生产服务的产品开发设计和产品造型设计等。 2.为展览及展示活动服务的展览形式设计和展具设计等。 只接受概念模型、效果图和说明性文件,不接受已经批量生产的产品参展。 作品初稿提交方式: 1.参展人以2003版Microsoft Powerpoint文件的形式向工业设计艺委会提交作品初稿。该PPT文件以1024×768分辨率制作,需包含作品名称、作品文字说明(不超过300字)、设计者信息、能表现作品设计特点的效果图或照片等。总页数不超过15页。在提交前作者需自行验证该文件能在2003版Powerpoint程序中开启。 2.参展文件以5英寸CD-ROM光盘存储后通过邮局以挂号形式邮寄到中国美协工业设计艺委会指定的收件地址。不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传送的文件。 初评作品收件截止时间:2009年6月10日 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大学美术学院B466室 第十一届全国美展工业设计作品收件办公室 邮编:100084 电话:010-62798892 传真:010-62798891 联系人:王丽娜 平面设计有关规定和要求、收件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作品征集要求: 1.同一作者参展作品数量不超过2件(套)。 2.参赛作品类别: A.形象类:标志设计业、机构、活动等视觉形象系统设计。 B.宣传类:商业、文化、公益等招贴设计。 C.包装类:商业、文化等产品包装设计。 D.综合类:以平面形式展现的其他设计作品。 注:本次平面艺委会征集参展作品不包括书籍设计和插图作品。 作品初评提交内容与方式(参展作品由作者直接寄送) 1.演示文件必须使用pc版powerpoint软件,内含jpeg格式的参评作品图片,其精度应为72dpi,尺寸在30cm×25cm范围内,同时,应有简明的设计创意文字说明,刻录光盘寄送。 2.设计作品打印稿,尺寸为A4,填写作品登记表(作者自行设计),内容为: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作品类别、完成时间、设计说明(200字以内),粘贴在设计作品打印稿背面,与光盘一并挂号寄出。 初评作品收件截止时间:2009年6月10日 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大学美术学院B238室第十一届全国美展平面设计作品收件办公室 邮编:100084 电话:010-62798135 传真:010-62798136 联系人:周婕 电邮:liuxiaobing@mail.tsinghua.edu.cn 书籍装帧有关规定和要求、收件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1.作者提供作品电子文件,格式为jpeg(或jpg),分辨率300dpi;尺寸不超过A4,存储品质8(高)。作品衬底采用黑、白、灰3种颜色之一,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 2.以作者名和单位名为文件名建一个总文件夹,文件夹内除作品电子文件外,另用word文档写明: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单位、详细地址、邮编、固定电话(加区号)、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刻录pc和mac电脑都可读取的光盘格式(请妥善邮寄以免损坏)。 初评作品收件截止时间:2009年7月15日 收件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夕照寺街14号A座人民邮电出版社 第十一届全国美展书籍装帧收件办公室 邮编:100061 电话:010-67129937 67132783 13901399019 联系人:王建国 任文杰 董福彬 注:1.送选作品尺寸应按规定办理。考虑到有些作品已完成,但尺寸超过了规定,为使这些作品不失去送选的机会,因此,凡超过规定尺寸的作品,作者应在2009年4月底前将作品照片及说明(作品内容介绍、作品尺寸、创作日期等)寄往第十一届全国美展办公室,征得同意后,方可送作者所在地区进行评选。 2.组画作品以一件计算,尺寸的总和按一件作品的尺寸规定。 3.面向全国直接征稿的画种,各地美协也要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创作,并协助作者完成各展区送件工作。 4.第十一届全国美展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0号第十一届全国美展办公室 邮编:100125 电话:010-65389021 网址:www.caaz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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