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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空中四合院”交罚后变合法
[日期:2010-02-26]  来源:新京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据新京报报道,日前,北京公布了13家企业违法建设已被处罚,其中盘古大观擅自在楼顶加建了12组“空中四合院”。开发商称,此前公司为赶工期未完善政府相关手续,已根据处罚规定缴纳了罚金,目前“空中四合院”已取得了合法手续。

  作为奥林匹克核心区内唯一的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盘古大观与著名的奥运场馆——水立方、鸟巢仅分别相隔180米和500米的距离,由南向北延伸近700米,共由五栋楼组成。据报道,“空中四合院”只租不售,租金为一天100万,一年一个亿。

  2008年奥运会的时候,有一条消息被很多家媒体炒得火热,说是比尔·盖茨为了看奥运,花了1亿元租下了一座“空中四合院”,让老百姓们热热闹闹地议论了好几天,结果这只是条假新闻

  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公示的信息,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在公寓、酒店、商业3座楼顶部加建2层坡屋顶复合式四合院建筑12组,共增加违法建筑面积11297.62平方米。北京市规划委已对其进行了处罚。

  记者从北京市规划委获悉,此次公布13家企业的违法情况都是在去年结案并已处罚的,此次按年度一起公示。盘古大观的案件在去年上半年就已经结案并处罚。

  对于违法企业的处罚方式,北京市规划委对媒体表示,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建”,将由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而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而对于那些违反了《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而建设的“违建”,则面临每平方米300元至3000元的罚款。

编辑:royal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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