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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道路交通标志将统一 涉及范围:苏、浙、沪
[日期:2007-10-16]  来源:中国风景名胜网  作者:jojo   发表评论(0)打印



    10月15日,江苏、浙江、上海二省一市质监、旅游、公安、道路交通部门共同制定的《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地方标准在南京发布,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在苏浙沪同步实施,该《规范》原定本月实施。

    上海世博会将吸引约20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与,数千万人次参观。“设置统一的旅游景区道路交通指引标志,不仅能为中外游客提供清晰、方便的旅游导向,也将为长三角地区的自助游和自驾车旅游市场奠定基础。”上海市质监局副局长沈伟民说。

    昨天公布的《规范》结合苏浙沪旅游资源的地方特色,共设计了江南古镇类、山水类、生态湿地类、寺庙类、农家乐类、动物园类、高尔夫球类、森林公园类等九大类共性标志图案。

    同时,苏浙沪针对各地具有独特资源特色的景区景点,规定了个性化道路标志图案,如东方明珠、虎丘、西湖等。为了方便旅游者识别,指引标志全部采用高强度级反光膜材料制成,底色为棕色,图案为白色,图案由中文、英文方向、距离、旅游景点项目类别图形符号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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