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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日期:2009-01-23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 我要评论()
刘家麒: 中国城市规划研究院原副总 城市规划大师 对于森林城市、城市森林的相关动向我一直很关注。我从网上查阅了国家林业局公布的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是2007年3月15号公布的。公布之后,全国各地进行了大肆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也搞得轰轰烈烈。对此,我是坚决反对的。下面谈谈我的看法: 第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违反科学发展观的。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头一条就指出,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要实现城乡一体化。我们知道,森林是一个自然的能自给自足的完整生态系统。《辞海》上的定义是,森林是覆盖大面积的土地,并且以乔木为主体的植物群落,是寄生的乔木和共同作用的植物,包括灌木另外还有动物微生物,还有土壤,因为整个生态系统,那么总体不仅提供木材和其他林木产品,还具有保持水土、调节气候、防护农田、卫生保健、有利国防等作用,也是天然的基因库。相比之下,城市不是一个完整的自然生态系统。城市是一个包含自然生态系统和人工生态系统的综合的、复杂的巨大系统。 在市域范围内,城市生态系统本身它就已经包含了森林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只不过是城市生态系统里面的一个子系统,科学的城市生态建设,应该是包括自然的、物质的、精神的,经济、文化、政治全面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坚持这样的建设观念才能真正做到按照科学发展观建设城市生态系统,否则就是违背科学的、不可持续的。 再说,如果按照现已公布的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城乡一体化,并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来进行城市生态建设,那么城市里面全都变成森林生态系统,岂不与现代化城市建设发展背道而驰?也就是梁本凡先生所说的倒退到了原始社会,是违反科学发展观的倒退行为。 大家都知道森林城市倡导者的理论基础是城市森林。但是,城市森林至今还是个模糊概念,甚至搞林业的人都各说各的,根本拿不出一个具体的定义来。我曾就城市森林概念问题问及一个林学专业工程院士,他的回答也是模棱两可的。我听说有些人有些地方甚至把城市里的行道树也算成城市森林,岂不幼稚?所以,我认为森林城市和城市森林都是错误的概念,都是不科学的。这样的概念提出,必将在我国的生态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引起巨大的混乱。 第二,我把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的评价指标都从网上下载了。我们对照一下就可发现森林城市标准中包含了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的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中心区公共绿地面积,公园和公共绿地的分布距离,城市绿地的认建、认养、认管,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等等完全雷同的指标,如果按照这个评价指标去做,必然造成城市管理政出多门、管理秩序混乱和重复决策,遗患无穷! 我们知道城市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人口与产业聚集地。现在我们国家城市建设的土地,大概占到国土面积的5%-6%,但城市生产GDP超过全国GDP的80%。如果管理上出现混乱,就势必破坏这个系统的平衡性。平衡破坏了,又谈何稳定,谈何和谐?城市搞乱了,国家社会又何以安定?说其危害性非常之大并不是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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