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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出台细则确保“树挪能活”
[日期:2008-07-17]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叶琳玲   发表评论(0)打印



  一条条路在修建,一棵棵树在移植,为更好地保护好这些移植树,上周,市园林局发布通知,对大建设中移植树木的栽种与保护提出明确的要求。

  移栽的树送到哪儿?

  绿化迁移原则上实行集中统一栽植,在未确定新的绿化移植点之前,大蜀山森林公园西扩现场为全市大建设绿化异地栽植地点。对少数确需用于道路、公园等公共绿地补植的,须及时将补植地点、范围、苗木规格、数量报经审批后实施。大蜀山森林公园西扩工程完成后,将开辟集中栽植地点。

  大树移栽需备方案

  通知指出,对大建设项目需迁移的绿化,建设单位要提前10日报经市园林局批准,由绿化处统一安排移植;为确保道路绿化迁移成活率,通过招投标确定或指定1~2家具备绿化资质专业队伍进行迁移,不能按照要求完成移植任务的单位及时进行更换;移植单位要严格按照绿化施工技术规范实施迁移、运输、异地栽植。胸径在20厘米以上的大树要制定具体移植方案。

  专业养护队对口养护

  对移栽后清点、验收不合格的,不核算移植费用;对移植损失数量超过10%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追究移植单位领导责任,取消单位移植资格;移植苗木移交后,应安排专门的队伍进行养护,胸径10厘米以下树木成活率确保90%以上,10~20厘米树木成活率确保85%以上,20厘米以上大树确保80%以上,并按规定安排专门的费用支付养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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