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的供应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
(4)竞标人至少具有一个不低于30亩并以专业生产
培育桂花树为主的自有
苗圃。
(5)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第1包、2包、3包要求具有叁级及以上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第4包、5包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7)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9)承认满足履行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本谈判项目自2010年6月7日至2010年6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止,节假日不休)在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南部县南隆镇大南街64号二楼)报名。每位竞标人最多报两个包参加竞标,但必须分包制作标书。报名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和本谈判文件第一章第5条所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同时提供加盖竞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