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 的资质, 近三年(竣工验收时间为2007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完成1宗(或以上)质量合格且工程造价为5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1份:
1) 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 提交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建造师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
3) 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固定投标员卡及其身份证明;
4) 提交《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5) 拟派建造师、拟派企业专职安全员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拟派建造师、拟派企业专职安全员未被锁定的人员;
上述报名资料(除另有说明外)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凡原件查验后退回。
3.4 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3.5 接受报名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57-87786316)
3.6 报名起止时间:2010年6月18日至2010年6月24日17时止。
3.7 标前会时间:2010年6月30日15时00分(标前会时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标前会后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进行现场答疑。
3.8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会时间:待定。(开标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9 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为本工程的正式投标人。若正式投标人少于5家时,将依法重新招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与本公告同时在网上发布,请申请人自行下载。在网上下载的申请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补交资格预审文件费100元,否则,不予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凡已报名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28日9时---1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派专人持下列资料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如法人代表未能亲自办理,则须由固定投标员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固定投标员证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
6.2 逾期送达者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如以复印件提交的资料,必须清晰,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复印件资料无效( 人员身份证、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副本 除外)。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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