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乌达区乌兰淖尔生态景观项目观演广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乌海市乌达区乌兰淖尔镇生态景观项目已由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乌海发改发【2009】713号文件),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 工程名称:乌达区乌兰淖尔镇生态景观项目观演广场工程 2. 建设地点:乌海市乌达区 3. 资金来源:自筹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施工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中的建设内容。 6. 施工工期:计划2010年 7月 16日—2010年9月15日。 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以及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企业及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工程施工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投标申请人可从乌海市滨河新区奥体中心西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凭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为每天8:30—12:00,15:30—18:00。 四、本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信息。 五、乌海市境外的企业须持有乌海市建委的资质备案登记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