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投标人资质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 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贰级(含贰级)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1.1、2007年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的单项合同金额达5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金额的 园林景观工程,且在本工程项目所在地至少具备2个及以上已完工的 园林绿化、景观工程。
3.1.2、投标人应提供所属本企业的 苗圃场或 苗木基地,并能在3小时内将苗 木装运至本工程施工现场的有效证明文件。
3.1.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07年至今无亏损。
3.1.4、具有满足本工程需要的项目管理班子且班子任一成员未承担在建的类似项目。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员、材料员、施工员必须具备有效的上岗证书和二代身份证,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近三年内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19日至2010年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由投标人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满足本次招标的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原件和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一套到奉节县永安镇少陵路景江苑东江宾馆215房间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