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绿化施工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 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的项目经理; (3)近两年至少有两项以上的类; (4)招标企业不得联合投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单位施工中不得转包、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5)标书填写文字及数字应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者,必须有投标法人代表签名。投标总价必须用中文大写数字 3、投标时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项目负责人需持有相关专业( 园林、规划、环艺、景观)职称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报价清单;
6)工程服务承诺书;
7)投标企业认为所需的其他材料。
4、参与投标企业请于2010年7月26日上午9时前将投标文件交至学院资产办,接收人:顾宁,电话:89668042
5、绿化工程清单:(见附件)。
6、本次邀请招标的中标企业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须交纳5000元履约保证金,此保证金将在工程完成量达60%时一次性无息返还。
7、结算方式:
1)工程量完成50%,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30%;
2)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50%;
3)待审计结算后再付至结算价的90%;
4)所有 苗木成活、 养护期满1年后一次性支付结算价的10%。
8、中标服务费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招标方交纳2000元中标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