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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西湖文化园土方及驳岸施工工程招标
[日期:2010-07-23]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HNXQ2010-50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湖南长沙市西湖文化园土方及驳岸工程施工二标段(第二次)
招标单位: 长沙城投河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湖文化园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先发投[2009]1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城投河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NXQ2010-50
2.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大河西先导区西湖渔场区域
2.3质量标准:合格
2.4保    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5工程概况:西湖文化园位于大河西先导区西湖渔场区域,东至滨湖路、南至枫林路、北至咸嘉湖路、西抵龙王港,总占地面积159.01公顷。
2.6工程造价:约1540万元;
2.7招标内容:西湖文化园设计图纸B区范围湖底清淤及部分建筑场地土方、驳岸砌筑等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报名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近叁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且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有效的施工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近三年(2007年5月31日至2010年5月31日)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基本达到所投标段招标金额的类似工程项目施工;
3.5 拟任的建造师应具有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建项目,近三年(2007年5月31日至2010年5月31日)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基本达到所投标段招标金额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3.6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7 授权委托人、拟任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本企业已交纳至2010年5月底的社保证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将对投标人的报名资料进行考察。
4.投标人报名要求
按长先建发[2009]29号文件要求该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办理网上报名身份认证卡【详见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http://www.csxdq.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通知公告栏《关于办理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网上报名身份认证卡的通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规定的投标报名时间范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选择该项目的建造师,并填写该项目投标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系统将根据项目的报名条件检查投标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建造师资质等,符合条件则能成功报名,之后投标单位可以在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报名成功与否,并打印报名回执。具体办理事项可咨询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电话:0731-82681950)或先导区项目建设部(电话:0731-88799628)(节假日不接受投标单位网上报名身份认证卡的办理申请)。
5、报名时间及方式:
投标报名时间: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登录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http://www.csxdq.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点击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间从2010年7月22日上午9:00起至2010年7月26日下午17:00止(北京时间)。报名咨询电话:0731-85226831
6、预付投标保证金: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须在2010年7月26日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从各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转帐形式汇至以下帐户,否则,将视为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以银行到帐为准,基本资格审查时将查验银行到帐单。
接收单位: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沙名城支行
帐    号:431616000018010039279
7、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
7.1、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基本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7月26日16:00时,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7.2、基本资格审查资料要求
7.2.1、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有效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报名成功后的回执单(原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行政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的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原件前来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7.2.2、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建造师本人,基本资格审查时建造师须亲自到场。
7.2.3、投标申请人委派的建造师不能同时兼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7.2.4、为防止建造师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建造师。
7.2.5、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审查资料中,若网上报名有体现的,必须与网上报名的资料相符。
7.2.6、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二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招标文件的获取
凭入围通知书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拟采用评标办法
长建发[2005]287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其中施工组织设计采用A办法)和长建发[2006]66号规定,同时确定中标人及项目负责人。
报名期限: 2010-7-22|2010-7-26
联 系 人: 刘月玄
联系电话: 0731—85226831
联系传真: 0731—85226831
联系地址: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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